人工智能 (AI) 的发展一日千里,但相关创作所衍生的版权问题仍未完善。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接受《星岛》访问时透露,将在今年内展开公众咨询,以探讨当作品中包含人工智能元素,在授权或转化为商品时会否有相应的版权问题,以及香港是否有需要修改《版权条例》等。
黄福来表示,AI在文化创意产业具备巨大潜力,帮助创作者发掘制作电影、音乐、小说、漫画等的可能性及提升效率,惟相关版权保障仍未清晰。他透露,现正检视香港《版权条例》条文,看看是否有“新的问题”需要处理。
▲黄福来(左)指,在数字环境中,怎样保护知识产权是未来的重大课题。
▲尹光成为首位香港歌手注册AI声音的艺人。
署方对比香港及外地法律
他解释,按目前条例,原创的文学、戏剧、音乐及艺术作品均受版权保护,“人类作者”属“自然人”及“第一版权人”,版权持续至作者死后50年;若作品纯粹由电脑产生,“创作该作品所需的安排的人”会等同“作者”,亦受版权保障,但版权时限为“创作日起计50年”。
但随AI出现,有多个课题需检视,包括AI作品应否受版权保护、作者的定义、开发及训练AI过程是否涉及侵权等,署方亦将对比香港及外地法律,其他国家曾否作出相关政策谘询,并会关注涉AI的司法诉讼情况等。
黄福来强调,暂无国家针对AI的应用“增加法例”,例如英国在谘询后未有修法,今次只是予香港机会去检视现有制度,“如开发AI系统有足够法律保障,这是否鼓励创科产业投资多啲嘅诱因?”
法例追落后 但非“无法可管”
至于处理AI法律是否赶不及科技发展,他坦言法例需严谨审视,永远在追落后,但AI亦非“无法可管”,“像用AI尹光把声唱姜涛嘅歌,音乐同歌词本身已有版权,加上若未经尹光本人同意用作牟利,也可能触法“假冒”(passing off) 侵权。”他形容AI只是“工具”,情况有如用相机拍照,持有版权者是摄影师而非相机。
推原授专利制度 接825申请
另外,香港为鼓励专利研发,自2019年起推出原授专利制度,实施4年多以来,共接获825份申请,当中逾半为非本地申请人,以内地、韩国、美国、日本及新加坡占最多;目前已授予的87项专利中,近8成与电学相关,化学、机械工程则各占逾1成。
黄福来解释,申请人在港申请专利的主因,多为方便取得“最先提交日期”,即“全球优先权”,其次为节省获取标准专利的时间,因本港接纳中文和英文申请,部分申请人尤其本地人可省却翻译时间,目前中文申请已占整体4成;由提交申请至批出专利,平均需时12个月至43、44个月。署方也提供优化措施可加快或减慢审批,以方便申请人。第3个原因是香港是相关发明的主要目标巿场,故申请人先在港申请专利。
倡议“专利盒”税务优惠 税率仅5%
知识产权署亦拟在今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冀在本课税年度推出“专利盒”税务优惠。黄福来解释,当发明获专利注册并商品化后,授权予第三方使用时产生的“授权费用”,若需在港缴交利得税,税率会由16.5%大降至5%,“推行初期任何地方取得的专利均有此优待。”当日后本港原授专利制度成熟后,始再考虑获香港专利者也有税务寛减。
知识产权署高级专利审查主任 (策略) 关晓彤补充,推行原授专利制度需审查员及专利代理等专才协助,目前本港已有29名审查员,均具工科背景;另约有100名专利代理在业界服务。因预期未来需求将增加,政府有意策划设立本地专利代理服务的规管安排,包括专业资历要求、注册、规管方式及架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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