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育|政府建议设10万元辅助生育扣税额,不设年龄限制

2024-03-12 18:07

为鼓励生育,港府早前提出为使用辅助生育服务的人士提供税项扣除优待。医务卫生局及税务局最新提交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文件显示,当局拟在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法案,建议不育夫妇,及因接受化疗、放射治疗、外科手术等医学治疗而可能丧失生育能力的病人可享扣税优惠,但不包括基于非医学理由进行冷冻配子的纳税人,以免鼓励巿民延迟生育年龄。

不包括非医学理由进行冷冻配子

文件提及,因考虑扣税优惠是要惠及所有在公营及私营接受辅助生育服务者,故条例草案不会对可接受相关服务者设下年龄限制,受惠服务范围包括不育夫妇接受人工授精,及可能因治疗丧失生育能力而进行的冷冻配子服务;提供服务机构必需持有人类科技生殖局发出牌照,故海外进行的辅助生育不会有扣税优待。

扣税金额方面,当局建议在2024/25课税年度开始,在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下扣除,每年度扣除上限为10万元。局方解释,现时一个体外受精周期费用亦可能高达10万元,为免经济负担令夫妇抗拒接受辅助生育,故建议日后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可享相关扣税额,但夫妇二人合计扣税额亦以10万元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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