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将至,不少内地平价旅行团集中在香港土瓜湾一带用膳,附近亦有多间药房及手信店,到店内消费是“指定行程”之一。星岛环球网记者在黄金周前夕到土瓜湾庇利街一带视察,发现有专做旅行团客生意的手信店将食品、药品卖贵一倍至三倍以上;亦怀疑售卖“影射药物”,例如在当眼处售卖与“喇叭牌正露丸”包装极相似的“喇叭正露丸”,有鱼目混珠之嫌。
▲崇安街有专做旅行团客生意的手信店将食品药品卖贵一倍至三倍以上。
▲该店售卖一般药房商品,例如“正露丸”。
维他命C一樽贵坊间4倍 马来西亚巧克力卖388元
根据旅监局网页,该位于崇安街的手信店已于旅监局“入境旅行团注册商店行政计划”下注册,可接待内地及非内地团。该店位置隐蔽,一般人路过不会见到店面,记者首日尾随团友进入后巷,欲进店时即被疑似导游阻止,又称不可拍照。记者另一日以顾客身份成功进店,发现不少货品售价高昂,例如一款来自泰国的维他命C,标价238元一樽,但土瓜湾附近药房只卖60元,本地网购超市平台售约58至68元,相差约4倍。
另一款“阿拉斯加深海鱼丸”,手信店索价460元一樽,店员更向记者表示“你买嘅就平啲,买三送一”。店员亦推销该店是“巧克力专门店”,介绍购买巧克力,400克一袋、来自马来西亚的“无糖纯黑”巧克力,索价388元,比不少大牌子更贵;“Tiramisu”及“Tiramisu Cheese”两款口味则售288元一包。店员又推介店内曲奇,称是来自马来西亚的“高级进口货”,售238元一盒;被问到价钱是否偏贵,店员则称“唔贵,有好多人买”。一名店员不知是否起疑心,问记者说广东话抑或普通话,并尝试阻挡记者用手机拍摄店内情况。
“喇叭正露丸”无注册编号
除了食品、营养保充品,该店亦售卖内地客必买手信之一的正露丸,惟该店出售的怀疑是“影射药物”,名为“喇叭正露丸”,包装盒上印有“加强版”、“日本东洋”等字眼,不过商标与“喇叭牌正露丸”不同,亦无注册编号,100粒装更售128元一盒,较“喇叭牌正露丸”一般售50至60元相差一倍。一些药品如“蜈蚣王强力保安油 ”、“怡安堂珍珠末12瓶装”分别售128元及318元,均较香港怡安堂官网所售的55元及148元贵逾一倍。
▲该店出售的怀疑是“影射药物”,名为“喇叭正露丸”,包装盒上印有“加强版”、“日本东洋”等字眼,不过商标与“喇叭牌正露丸”不同,亦无注册编号。
记者到庇利街另一间药房,有出售另一品牌的正露丸,名为“正字牌正露丸”,售68元,疑为““影射药品”,一般游客未必容易分辨各种牌子。
所谓“影射药品”并非假货,行内人称为“B货”,只是品牌不同,或有些未取得注册商标。
海关:致力打击冒牌活动 黄金周加强巡查
海关回复查询时表示,一直致力打击冒牌活动,包括在市面店铺、网店及网上平台巡查、监察和严厉执法,如发现冒牌活动,会尽快展开调查工作;如能够搜集到足够证据,当中包括得到有关的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商的协助下以确认货品真伪,证明有人触犯《商品说明条例》或其它相关法例,海关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海关指,消费者应小心比较货品价钱,以减低误购冒牌物品的风险。如有怀疑,应先向有关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询。
海关又指,“影射产品”指模仿知名正牌产品商标和包装的产品。由于名称、字体或包装等某程度上与正牌产品相似,容易令消费者混淆。影射产品本身并非冒牌货品,但假如商户在销售过程中就该产品作出虚假商品说明(如以影射产品充当正牌货品或声称影射产品为正牌货品),或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影射货品,即属违法。
海关十分关注商户以不良营商手法误导旅客购物的情况,一直设有快速行动队处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紧急投诉,并会即时转介有关个案予调查人员作优先处理。五一黄金周将至,海关会在假期前及期间继续加强巡查和执法,严厉打击不良营商。
大律师:影射药物非冒牌“无佢乎” 建议旅客见疑即报
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影射药物”不如假货、假劳力士等冒牌货般直接犯法,他以“正露丸”为例,若“影射药物”用同一种橙色、以类似名称命名,外表、名称等跟原装正货几乎如出一辙,不容易分辨,但其实亦“无佢乎”,只能希望旅行团导游“唔好带佢哋去黑店”,并提醒旅客小心买错“影射药物”。他建议市民或旅客“见疑即报”,即使最终未能立案或打击,对于商户而言也有阻吓作用。
根据旅游业监管局“内地入境旅行团注册商店行政计划”当中的顾客购物退款保障机制,注册商店必须向内地入境旅行团旅客提供六个月百分百退款保障。注册商店于收到旅客或其代表退还的货品后,如货品符合退款规定,须于收货日起计7个工作日内退款。
陆伟雄指,现时退款机制有灰色地带,旅客发现“买贵咗”或不合心意,也未必会特意为一千几百回来退款或投诉。他认为海关、旅监局及消委会三方,应考虑组织一个中央办事处,专门负责旅客回到国内后接收投诉或申索,包括可让旅客授权该机构代办申索程序、授权机构成功申索后“开名”该店,即使未能取回款项,亦能提醒其他旅客要警惕该些黑店。
旅监局:规定商店当眼处贴“百分百退款保障”海报
旅监局回复指,“注册商店行政计划”下商户必须签妥承诺书,才可营运注册商店,条款包括在其营业范围内出售、存放或管有任何货品的情况不得违反香港法例,特别是《商品说明条例》,包括不得售卖冒牌及盗版产品。
局方指,除一般巡查外,旅监局亦定期与海关进行联合行动,在2024年1至3月期间,旅监局就注册商店共执行985次巡查,当中包括与海关的联合行动。旅监局于2023年首季并无接获有关“商品价格争议”的投诉或求助个案;2023年第四季及今年首季,旅监局就有关争议分别接获一宗及两宗求助个案,主要涉及旅客对所购商品不满意而要求退货,以及商店退货安排。
旅监局指,注册商店所售卖商品的定价属商业考虑,一般不作评论,惟旅监局规定商店须于店内当眼处贴上由局方提供有关行政计划的海报,当中包括6个月百分百退款保障的相关内容,让旅客清晰了解他们消费权益。
消委会:注册商店购物价格不一定比市场同类货品便宜
消委会回复查询时表示,2023年接获475宗旅客投诉有关“药物”的个案,2024年首季则有173宗。投诉种类以涉及销售手法最多,2024年首季有101宗,其次是怀疑假货(34宗)及价格争议(22宗)。
消委会提醒旅客,由持牌导游安排到旅监局“注册商店行政计划”之商店购物,价格不一定比市场同类货品较便宜,旅客宜货比三家,再作决定。如旅客由持牌导游安排到旅监局“行政计划”之商店购物而遇到纠纷,可直接向旅监局投诉,亦可向消委会投诉,会方将转介个案至旅监局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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