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航空市场恢复,消费者委员会今年首8个月接获有关机票及航空服务投诉1057宗,较去年同期的1282宗减少约18%。 消委会表示,接获的投诉中,内容涉及加购指定座位后因飞机型号变更而遭更改座位、购买优先服务却未获优先待遇、到闸口临时被要求将手提行李寄舱托运等,影响消费者的安排和飞行体验。
个案一:突改飞机型号已加购指定座位被更改
投诉人区先生一家四口于A航空公司购买了四套由香港往来东京的机票,并额外缴付了1040元的指定座位附加费,包括回程时两个指定的窗口座位。 回程时,区先生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才获通知未能乘坐指定座位,但地勤人员向其解释表示新位置将会是窗口位。
区先生登机后,发现该窗口已被封上并放置了一个杂志架,他不满航空公司擅自转换预先加购的指定座位,又没有主动提供再次选择座位或退款等安排。航空公司解释,座位的调动是因为更改了航班机型,若出发日期或时间没有变动,通常不会主动告知乘客。然而,今次因预订部职员未有在机型更改后妥善安排投诉人所要求的座位,因此愿意退回合共560元的回程指定座位附加费,个案最终得以解决。
个案二:购买优先服务却未获优先待遇
投诉人李先生于B航空公司购买了两套由香港往返泰国的机票,并以每人每程50元加购优先服务,包括优先上机、优先行李寄存,以及地勤优先将行李提取并送至行李输送带等服务。 去程时,地勤人员先安排已加购优先服务的乘客登机,不过李先生发现原来其他乘客亦可同时登机。 回程时,李先生理应比其他乘客较先取得行李,但其中一件行李需时20分钟才到达输送带,行李上的优先挂牌亦已丢失。 李先生深感不满,于是寻求消委会介入,要求B航空公司退回相关费用。
B航空公司经调查后回复消委会,解释登机时地勤人员会为已加购优先登机服务的乘客另设一条队伍。 至于行李没有获优先送达至输送带,不排除因运送行李是由另一承办商负责而有所延误。 最终航空公司愿意全数退回优先服务费用。
个案三:上机前突被要求将手提行李寄舱
投诉人林小姐于C航空公司购买了由曼谷返回香港的单程机票,票价包括可携7公斤的手提行李。 林小姐到达机舱门口时,突然被乘务人员要求将手提行李寄舱托运,亦无法坐下来重整行李内物品,只能狼狈地在地上整理行李。 林小姐事后向C航空公司投诉,认为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的性质大有不同,纵使没有收取寄舱费,仍与其原本购买的机票不符,要求退回部分机票费用,惟遭C航空公司拒绝。
C航空公司解释,机舱内的头顶置物箱空间有限,一般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当所有空间都爆满时,即使乘客的手提行李符合重量及尺寸规定,亦有可能需要寄舱托运。C航空公司最终就职员的处理手法及态度致歉,但未能安排退款。 消委会建议林小姐咨询独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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