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陈姓男大生于2023年6月邀约女同学小美在系馆地下储物室喝酒,未料女方却泥醉,陈男见有机可乘,竟脱光她衣物后性侵,小美在过程中惊醒,吓得推开陈男,并打电话给同学求救。法院审理后,因陈男赔偿小美200万,也获得她同意不予追究,因此依乘机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缓刑5年,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陈姓男大生于民国112 年6 月某日,邀约女同学小美一起在系馆内地下储物室喝酒聊天,到了凌晨2 时、3 时许,小美因饮酒过量意识不清、陷入沉睡,竟趁她酒醉无法反抗之际,将她衣物脱去后性侵。
小美在沉睡中因为惊觉似乎有人压在身上,过程中醒来发觉有异,动手推开陈男,并立刻打电话给共同之友人,有人立刻要求陈男将小美送到友人住处。事后小美前往医院验伤报案。
陈男辩护律师向法官求情表示,陈男坦承犯行,且已与女方达成和解,双方约定对本案不予追究,且陈男无前科,又是在学学生,恶性并非重大,应认有情轻法重之处,应予以悯恕。
法官审理后认定,审酌陈男为满足一己性慾,利用女方酒醉不能、不知抗拒之际乘机性交,漠视他人之身体及性自主权,戕害女方身心,造成精神上难以磨灭之阴影,考量陈男坦认犯行,已与女方达成民事和解,并按期给付赔偿款项,女方也表示不再追究,依乘机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