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职员“反扫”针卡二维码后,画面剔号代表市民接种数量。
星岛环球网消息:星岛日报报道,“疫苗通行证”(简称“疫苗通”)本周四起实行,十二岁或以上人士进入商场、超市、街市、百货公司、食肆等地方,须接种最少一剂新冠疫苗,持有医生豁免证明书者除外。学校、院舍、公立医院及政府办公室亦会以行政指令方式落实,求诊人士及其陪同人、中小学生及服务使用者等暂可获豁免。执法分主动及被动两种,主动查核处所包括餐饮处所及会址,须主动扫描“安心出行”及出示接种记录,负责人或职员要用专用扫描器“反扫”验证。当局提醒,若有人借用或盗用他人针卡,即属违法。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书长蔡杰铭表示,“疫苗通”会分三阶段推行,四月二十九日前,十二岁或以上人士须至少接种一针;第二阶段四月三十日起至六月二十九日期间,十八岁或以上人士须接种最少两剂新冠疫苗,十二至十七岁人士须至少接种一剂。第三阶段由六月三十日起,十八岁或以上人士如接种第二剂后满九个月,须接种第三剂才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而十二至十七岁人士接种第一剂后满六个月,就要接种第二剂。十二岁以下的儿童豁免,但他说不排除日后下调适用年龄。
除获豁免的情况外,任何人士进入或身处任何指明处所,均必须随身携带电子或纸本的疫苗接种纪录或豁免证明书,包括储存在“安心出行”或透过“智方便”、“医健通”等流动应用程式展示的二维码。
画面剔号代表接种剂数
有两类核查方法,“主动查核”方面,包括餐饮处所和会址等处所(见表),与现时D类食肆一样,顾客须主动出示接种纪录,电子或纸本纪录皆可。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黄志光昨称,顾客扫描门口的“安心出行”二维码后,处所职员须用政府专用扫描器,“反扫”针卡二维码。持有针卡、豁免证明或未有登记,分别有不同音效,供处所职员辨识;画面显示的剔号亦代表市民接种数量。
至于“被动查核”,商场、百货公司、超市、街市或市集等,负责人须在入口展示相关指示,并确保员工符合“疫苗通”要求,但一般市民就有如带同身分证出街一样,毋须主动出示疫苗纪录,但会有执法人员抽查。
入住酒店宾馆可豁免
措施亦有相关豁免,蔡杰铭举例称,入住酒店或宾馆毋须持有疫苗接种纪录,但若要进入在内的食肆或其他表列处所,则要出示有关记录。如果市民只是经过商场回家或上班、使用政府或医疗服务、到食肆购买和收取外卖等,亦可获豁免,但必须有合理性。
食物环境衞生署副署长黄淑娴表示,属主动查核的处所负责人须按法例要求“尽职检查”,要用二维码扫描器验证顾客的接种纪录,就已尽了责任。如果有人借用或盗用他人针卡,或涉嫌使用他人证书及行使虚假文件,即属违法。至于借出针卡的持有者是否要负上法律责任,视乎是否蓄意借出,由执法人员判断。
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黄志光又指,“安心出行”应用程式更新版本,有“返回上一个场所”功能,以便市民离开商场内食肆后,毋须再到商场出入口重新扫描。他又提到,已获私隐署指符合法例要求,处所的扫描器会保留三十日内的进入人士资料,及后自动删除;其姓名及个人资料会以加密处理,他们无法读取,当衞生防护中心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须以单次密码才能查阅入场人士纪录。
教育局副秘书长杜永恒指出,新安排不适用于学生,但除因医学原因获豁免人士外,所有教职员、到访和提供服务者,由本月二十四日起须最少打一针才可进入校园;所有由学校直接僱用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则要于四月二十一日前接种两剂疫苗。校方亦要为教职员保存一份疫苗纪录名册,教育局必要时可以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