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报道,《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自一九九八年开始实施,目的是透过法定环评程序就指定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估,以避免及减低对环境的破坏。环保署虽然强调不时检讨及优化环评制度,但是经过二十多年的运作,环评条例并无重大的修订。事实上,本港的环评制度漏洞甚多,环境事务委员会最近就优化《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程序作出讨论,本会建议政府应全面检讨本港的环评制度,确保机制行之有效,真正为香港的环境把关。
环评欠客观性及中立性
众所周知,环境影响评估是由工程项目的倡议人聘请顾问公司进行和撰写报告,制度上明显欠缺中立性。若环保署作为项目倡议人时,例如石鼓洲综合废物管理设施,这代表项目倡议人及审批环评报告者同是环保署,当中便存在潜在利益衝突。目前,环境谘询委员会是政府在环保政策方面的主要谘询机构,其中一项主要工作是根据环评条例,就指定工程的环评报告向政府提交专业意见。可是,环谘会成员现时全由行政长官以个人身分委任,但近年鲜有环保团体代表被委任,可见其独立性及代表性不足。香港地球之友建议政府应以团体界别去委任环谘会代表,例如学术界、环保团体及专业人士等。另一方面,政府须加强环谘会的功能及角色,预留资源予环咨会聘请独立的顾问公司就报告的准确性作进一步评估和审核,以确保制度的公信力。
策略性环评是一个正规和有系统的过程,主动于决策早期阶段用以分析和评审政策、计画及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策略性环评于全球广泛应用,例如欧盟所有成员国早于二○○九年已将《策略性环评指令》纳入国家法例,强制于拟议计画过程中作宏观的环境承载力分析,并研究所有可行的替代方案。事实上,政府于二○一五年已展开香港二○三○策略性环境评估更新研究,根据规划署网页,《香港2030+策略性环境评估报告》早在数年前已完成,但政府迟迟未有公开报告。儘管政府强调大屿山的发展是策略性环评的主要研究范畴之一,遗憾政府未有就明日大屿大型填海方案作策略性环境评估,忽略工程与邻近发展带来的累积环境影响。香港地球之友敦促政府必须将策略性环评订为法定要求,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规划香港的未来发展。
策略性环评形同虚设
政府宣布计画建立一个开放的地理资讯系统中央环境数据库,把智慧平台和大数据发展引入环评程序,供顾问、学者和公众作参考和研究。本会强调环境资料及生态数据会随时间及外在环境而变化,中央环境数据库能为环评的基綫调查作辅助参考,但绝不能完全取代专业评估。为确保中央环境数据库的准确性和质量,环保署及渔护署必须制定机制进行资料认证,并定期作出更新。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就数据库的使用准则作严正把关,按性质把数据分为机密及公众参考类别,例如土沉香等生态数据敏感资料,只提供于工程项目的倡议人或顾问公司作参考。除了环保署及渔护署外,政府应促进跨部门的资讯交流,例如运输署、水务署、渠务署、土木工程拓展署等,将环境相关资讯以大数据系统方式整合,并以资讯视觉化的介面开放给持份者及公众。
环境大数据提升效率
气候变化日趋严峻,全球多个国家如澳洲、加拿大及英国已立法规定大型项目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评考量。为实现二○五○年碳中和目标,政府必须将气候变化影响及适应能力纳入环评的法定程序,强制工程项目发展提交碳排放数据及适应气候变化的评估。香港地球之友强调环境影响评估每一个程序都非常重要,政府不应为了加快审批而忽略细节,否则环评将会沦为橡皮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