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拉长历史的视线,我们会发现回归祖国25年来的香港一直处于调适转型的周期当中。一方面这是在回归祖国后的国家治理体系框架下的调适与转型;另一方面则是以香港政制发展和选举实践为主轴的调适与转型。本质而言,包括2021年新选制的确立,仍然是回归以来香港政制发展链条上的重要一环,特区政制发展与选举实践仍处于不断丰富完善的发展过程之中,以政制发展为核心的香港社会的调适转型过程仍未完结,而是进入到一个新的层次、新的阶段。
香港社会进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既是制度本身的逻辑演进和惯性使然,也是制度设计初衷,同时又是制度力量外溢的必然表现,从这一角度来说,就是政治发挥了引领社会变革的作用。
新选制是推动香港社会进入发展新阶段的重要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但并不是唯一。它离不开确保它产生与实施的制度前提和相对平和的社会环境。从回归25年的周期看,2019年的修例风波及黑色暴乱是香港的一场动乱,与之相伴的该年的区议会选举也未尝不是25年香港选举史中的一场颠覆式的变化。
事实表明,这些乱象不仅有浓重的国际因素、本地的不稳定因素,也不容忽视制度建构的疏漏。更需要看到的是,正是在香港“高度自治权”难以建构有效制度从而消弭乱源乱因的严峻背景下,中央及时行使全面管治权,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和实施香港国安法,从而实现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从而为新选制的出台、香港良政善治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与社会环境。
从回归25年来的香港政制发展历史及其演进逻辑看,2021年香港新选制的出台无疑是一大手笔、大完善、大信号。所谓“大手笔”,是指此次改革幅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不仅直接规范选委会、立法会、行政长官三类重大选举,更将三场选举有机统贯起来,并且大大加重了选委会在香港所有选举类型中的核心性地位。
所谓“大完善”,则是从香港政制发展内在逻辑来看,既遵循了相关逻辑,而又跳出了相关逻辑,走上了一条“中国特色”或“香港特色”的选举之路(政制发展之路)。这里面最突出的表现是,从线性民主角度看,选委会、立法会无论从选民、界别、议席等都实现了扩容,循序渐进增加了各选举类型的民主成分;而换个视角,则又在参选人、参选门槛、参选数量等方面有所规制,这些规制既在法理、情理之中,更是抛弃形式民主、突出实际民主、实现全过程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所谓“大信号”,则是有意扭转以往无序、混乱,甚至颠覆性的选举模式,而贯彻以“爱国者治港”为根本原则的选举模式,以此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实践证明,新选制的落实正在稳步发挥其制度溢出效应。在“爱国者治港”原则在去年选委会选举和立法会选举贯彻后,1500名选委会委员都发挥其联系社会各界的“广泛代表性”、90名立法会议员也都发挥其参政议政的管治角色,积极参与全社会抗疫、纾解基层困境和支持特区政府有效施政,为香港社会凝心聚力促发展发挥引领作用。当前,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已进入提名期,相信在新选制下约1500名选委一定能够选出一位中央信任、香港社会支持、有优秀施政能力的好特首。新选制下产生的新特首也一定能够带领香港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暨南大学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来源:香港大公报 作者: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