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香港立法会监督作用,提升特区治理水平

2022-07-06 09:08

在香港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重要时刻,国家主席习近平亲临香港,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建设好治理好香港提出重大要求,为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指明了方向。习近平主席讲话中对特区管治团队明确提出了四个必须四点希望,要求参与治港的爱国者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对特区管治者提出了更高更明确更具体的政治要求,特别是期望立法会能够发挥更有效的监督作用,积极主动配合行政部门,发挥特区行政主导的管治优势,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把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好、发展好。

首先,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再次明确强调中央对香港特区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包括香港特区立法会所订立的任何法律不能超越中央的授权并符合基本法的要求,亦因此,在宪制层面就存在着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实行必要的制约、监督和限制。

立法会立法权限来自于中央授权

反过来讲,立法会的立法权限在客观上也体现着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中央通过香港立法会实现对香港的部分管治权,而香港立法会的立法权限来自于中央授权。立法会通过行使立法权及对特区政务的监督,进一步推动特区政府全面落实中央的治港方略,确保特区政府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准确理解并严格遵循“一国两制”方针,并且要不变形、不走样。因此,香港立法会对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责任重大,立法会必须从立法与法律层面确保完整准确落实中央对香港立法会机构的监督权,确保立法会通过的所有法例必须符合基本法,必须符合国家发展利益。

其次,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明确要求特区管治者着力提高治理水平。这不仅仅是对行政部门的要求,而是对全体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管治者的要求,这就要求特区整个管治架构的参与者都必须齐心合力维护基本法确立的行政主导原则,立法机构密切配合行政部门,监督制约,密切配合,形成行政主导的高效有序运作机制,这也是特首李家超在竞选期间一再强调的“以结果为目标”的施政理念。虽然在“爱国者治港”的大原则下,立法会过往的“拉布”闹剧不会重现,但由于众多新丁的加入,难免会有人在不熟悉立法会运作机制的情况下,提出一些没有实质意义的议案或动议修订,并直接影响立法会的议事效率。也因此,立法会议员如何尽快进入议事论事角色,发挥切实有效的监督作用,也将成为提升管治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从政府层面讲,不能因为立法会全体议员都是爱国者,就不切实际地幻想任何议案法案都必然会获得通过,而产生懒政怠政心理。行政部门应该明白,立法会正正是因为由爱国者组成,也就少了一些务虚的甚至是多余的程序环节,议员完全能够切入正题,直接触及实质问题,议政论政必然会更加专业、更加精细、更加务实、更加切中要害,当然也就期望更加富有成效。因此,出席立法会会议的政府官员或可能面对着更大的专业压力政治压力。这从积极的角度看,将有助于提升政府部门的管治水平,这也正是立法会强化监督作用、发挥监督职能的必然结果。

为民谋福是行政立法共同驱动力

第四,新的管治架构下,除了要求政府官员必须具有专业敬业的素质外,亦在客观上要求全体管治者必须能够积极主动与各有关方面积极协调沟通,要求政府部门与立法会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能够就各项事务与议员进行多方面的协调沟通,让议员对政府提出的各项议案有更为深入的认知,从而在立法会会议上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实质问题,既避免了虚耗时间,又避免了监督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尴尬。而立法会五光十色的多元组成特色,也大大增加了行政部门沟通协调的难度力度,客观上要求官员需要花费更大更多的精力与立法会议员广泛密切沟通。若然行政部门能够与立法会保持恒常有效的沟通机制,相信整个管治架构就能够有效有序运转。

最后,在“爱国者治港”的大前提下,提升管治效率是所有行政部门及立法会共同的目标。行政与立法之间,并不存在着属于各自利益的权力制约,只有共同利益结合,只有发展共同体,只有为市民谋福祉的共同驱动力。正如李家超所言,只有我们,无分你我。确定了共同的目标,就有了监督合作的动力,立法会发挥监督职能必然是为着政府更加依法施政,为着政府更有效的施政,唯有形成行政主导与立法监督的有效运作机制,才能形成真正的良政善治新局面。

中联办日前召开的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期望并要求全体参与特区管治的爱国者,要着力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一国两制”实践的规律性认识,以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习近平主席对建设好治理好香港的重大要求,提升治理水平,巩固并充分发挥区位、法治、资本、人才及营商环境等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以更果敢的魄力、更有效的举措破难而进,破解经济民生深层次矛盾,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原标题:发挥立法会监督作用 提升特区治理水平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严刚 立法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