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虹
陈沛敏
罗伟光
冯伟光
林文宗
杨清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六名《苹果日报》前高层及三家《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等罪的案件,昨在高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表示,本案需尽快有效地进行,审讯预计为期三十日,并首度容许传媒公开披露六名《苹果日报》前高层将认罪,建议六人的认罪答辩在黎智英及三家公司的审讯前进行,六人连同早前已认罪的李宇轩和陈梓华之判刑则安排在黎智英的审讯后才处理,至于黎智英及三家公司的审期有待司法机构决定。
现年七十四岁的黎智英否认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则否认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与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法庭撤销传媒报道限制
主审法官杜丽冰甫开庭即表明,法庭决定撤销传媒报道的限制,换言之,控辩双方及三位法官昨在庭上一切的言论,媒体均可一一报道。法官提及六名《苹果日报》前高层,包括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笔名卢峯)、前主笔杨清奇(笔名李平),决定承认"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一罪,并与黎智英案分拆两案处理,但六人案件虽已交付高院,但暂时未排期进行答辩。
保安局批准提资金支讼费
法官建议安排六人的"认罪答辩"在黎智英案开审前处理,另外两名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李宇轩及陈梓华,案件则排期在九月十六日再提讯,法官同时建议把认罪的八名被告的判刑可安排在黎智英案完成审讯后处理。
控辩双方昨主要与法庭商讨黎智英案审讯排期事宜,代表《苹果日报》三家公司大律师郭康麟表示,保安局早前引用《国安法》冻结《苹果日报》三家公司资产,三家公司申请动用资金支付法律开支,保安局现已批出许可让三家公司提取若干资金以支付讼费,但有关申请仍在处理中,但愿三家公司下星期可成功提取资金,以委聘法律代表处理本案,其代表律师亦已一直在物色大律师去负责本案审讯。
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师谭俊杰则在庭上指,本案审讯预料历时三十日,黎智英将会聘请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而彭最快在今年十二月才有空档,但如法庭决定审讯日期后,控辩双方会尽力迁就法庭档期。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特别职务)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特别职务)张卓勤则表示,控方于明年一月后才有档期。法官李运腾特别提到控辩双方一般需优先处理高院原讼庭案件,尤其是本案涉及严重控罪。
周天行表示,黎智英一方争议《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控罪元素,以及煽动罪行的宪法性问题。杜丽冰法官表示控辩双方需依时呈交本案所需文件,表明需考虑法庭日志排期审讯,未必能完全迁就控辩双方档期,稍后亦会安排另一次案件管理聆讯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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