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顶新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涉黑心油案终审上诉被驳回。中时图片
台湾的“最高法院”对缠讼多时的顶新黑心油案,作出最终裁决,针对案件发回重审部分驳回上诉,该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被判9年2个月徒刑定谳,其中4年10个月不得以罚款代替(易科罚金),意味他须再次入狱;检方已启动防逃机制,并将声请定应执行刑。
顶新黑心油案于2014年曝光,顶新制油公司从被揭发从越南进口非食用的猪油和牛油,加工制成食用油卖予下游厂商。彰化地检署2014年10月以涉嫌违反食安法及诈欺等多项罪名起诉顶新公司及魏应充。经过多年诉讼,台湾的“最高法院”2019年判魏应充26罪定谳,共计5年9月徒刑,其余撤销发回重审(更审),魏应充连同另案合并执行4年8月徒刑,并于去年获假释。
至于台中高等法院分院早前就案件第一次重审(更一审)裁定,魏应充等人犯贩卖假冒食品、诈欺取财等罪,因与部分厂商和解,改判魏9年2个月徒刑,其中4年10月部分不得易科罚金、4年4个月可以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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