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拥护堕胎权的示威者,早前挤满了印第安纳州议会大厦的走廊。 美联社
印第安纳州多家堕胎诊所联合发起诉讼,挑战当地将在2周后生效的堕胎禁令。
《国会山报》报道,原告方已向门罗县(Monroe County)法院提诉,指责州府的堕胎禁令剥夺民众基本权利,已经违反了印州宪法,因此要求法官阻止禁令在9月15日生效。诉讼质疑,法律剥夺了堕胎人士寻求治疗的权利,侵犯州民的私隐权,也违反了州法对平等权、豁免权的保障,而且措词模糊,部分条文可能违背宪法。
印州州议会在共和党护航下,8月5日举行特别会议,通过了严格的堕胎限制,成为联邦最高法院6月推翻“罗伊对韦德案”(Roe v. Wade)后,首个颁布严苛禁令的州份。
根据条文,州内女性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均不可堕胎,只有少数例子可以豁免,因为强奸或乱伦而成孕的女性虽可终止怀孕,但需在卵子受精后10星期内完成手术,此外,怀孕若威胁母亲健康,或是胎儿患有致命畸形疾病,孕妇也可放弃胎儿。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印州分部的法律主任福尔克(Ken Falk)表示,州上诉法院曾在2004年立下案例,裁定私隐权是州宪法的核心价值,适用于包括堕胎妇女在内的所有州民,但州最高法院后来又颁布裁决,要求女性堕胎前必须等待18小时,因此州宪法是否保障堕胎权以及私隐权,仍需法庭仲裁。这次诉讼由多个支持堕胎权的团体发起,包括在州内经营4间堕胎诊所的计划生育(Planned Parenthood)、在州内经营另外2间诊所的团体,以及1名堕胎医生。案件将在门罗县审理,该县覆盖民风较开放的城市布卢明顿(Bloomington)及印第安纳大学主校区,县内9名法官全部是民主党人,但其他设有堕胎诊所的县份,所有法官均为共和党人或由共和党州长任命。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