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18条措施支持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深港两地监管规则和检测标准衔接

2022-09-11 17:18

试点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试点深港酒类“两地一检”模式……随着《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迎来发布周年,海关总署重磅发布18条措施(下称“18条”),在“深港规则对接、跨境要素便捷流动、建设深港现代服务业综合保税区”等三方面支持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前海发展再次注入新动能。

深港规则对接

试点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

深港规则对接是前海建设的重要命题,此次“18条”支持前海在跨境数据、两地沟通机制、法检商品、卫生检疫、科研用生物物质、酒类产品等方面的对接规则上先行先试,拟开展多个“试点”,促进深港进一步融合发展。

比如,将在前海试点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加强大数据挖掘与应用;试点深港“一单两报”,支持中新(深圳)跨境贸易数据国际互联互通项目,试点提单电子化,推动实现跨境数据互联、单证互认、监管互助;充分利用香港检验检测资源,在前海率先试点对农产品、食品以外的部分法检商品检验实施采信,提升通关效率;试点深港酒类“两地一检”模式,实现深港酒类产品一体化监管。建立全球主要葡萄酒产国及产区的溯源数据库,搭建以酒类质量鉴别研究平台为基础,集“检测、研究”为一体,服务大湾区的综合性、高端酒类研究和应用基地,打造酒类检测示范区。

与此同时,加强深港规则制度“软联通”,支持前海与香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共商共建两地工作沟通机制,推进深港两地监管规则和检测标准的衔接,试点“一次检测、一次认证、一体通行”;支持前海建设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实施分类。

此外,对接香港生物物质进口许可管理制度,对已获得香港卫生署进口许可且用于科研的特殊物品,优先办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加快通关;深化深港卫生检疫部门监管互助、结果互认,全面推广深港口岸往来旅客“一检双放”模式。

跨境要素流动

试点建立进境科研用生物

材料正面清单

为吸引港人港企来前海发展,“18条”进一步解决跨境要素流动问题。

其中,对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并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港澳企业,可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直接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业务。

对香港居民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对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人员携带自养宠物往返深港,推动实施“人员+宠物”正面清单管理,简化出境赴港的检疫签证流程,推动内地和香港间实现进出境宠物检疫规则对接。

试点建立进境科研用生物材料正面清单,授权深圳海关开展检疫审批,对满足生物安全管控要求的采取非侵扰式查验并免于取样送检,提高进境科研用生物材料通关效率。

此外,将增强前海综合枢纽功能,支持在前海设立口岸;支持建设国际贸易组合港,助力实现陆海空多式联运、枢纽联动;支持前海开展粤港澳直升机跨境直飞项目。

支持深港澳会展业“一展三地”联动,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集约化的展会全流程监管模式;支持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或其委托单位统一向海关提供担保,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

建设综保区

探索试点深港规则对接和

制度创新

前海综合保税区是前海重要的产业聚集地,“18条”将强化其深港现代服务业特色,依托其探索试点深港规则对接和制度创新,推动区域功能向全球供应链管理服务型、贸易结算型、资源配置型转型。探索在围网内指定区域设立为区内生产经营活动配套,且不涉及免税、保税、退税货物及物品的餐饮、日用消费品零售、充电桩等服务设施。

支持建设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以及打造免税品集散中心,便利区外免税品监管仓库与区内保税货物监管仓库实现流转,提高货物流通销售效率。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