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冷知识|香港施政报告的发展历史
2022-10-13 15:56
▲李家超19日发表上任后首份施政报告。政府新闻处
在英治时代,香港总督定期向香港立法局宣读施政报告。由于立法局的年度会期在每年10月开始,所以港督宣读施政报告的时间会在10月立法局复会的第一日。
最初的施政报告源自英女皇的“Queen's Address”,六七暴动后,港督麦理浩首次于1972年10月18日在立法局解释施政,直至1976年定名为“Address by the Governor”。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后,香港行政长官依照旧例,在每年10月立法会复会时宣读施政报告。但在2002年董建华连任后,以高官问责制需要试行期为由,把原于2002年10月宣读的施政报告,延后至2003年1月宣读,这种做法直至他辞职为止,使2002年内没有施政报告。当曾荫权当选行政长官后,回复以往惯例,在每年的10月宣读施政报告,并以立法年度作为施政报告的有效期(例:2005至2006施政报告),使2005年出现两份施政报告。当梁振英上任行政长官后,以让第五届立法会议员有充足时间发表意见为由,把原于2012年10月宣读的施政报告延后至2013年1月宣读,使2012年内没有施政报告。2017年7月林郑月娥上任特首后,又把施政报告的宣读时间提前至10月,使2017年再度出现两份施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