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特首林郑月娥办公室,每月租金逾37.7万元。资料图片
林郑月娥今年6月底卸任特首,政府在金钟太古广场设立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供林郑月娥使用。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26日)书面回覆立法会议员质询时表示,位于中环坚尼地道的前任办已供3名前特首使用,没额外位置,因此在太古广场另租一个单位,作为林郑月娥的办公室,目前月租37.7万元月,租约期3年。
陈国基:符合保安、接待外宾规格要求
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提出质询,要求政府交代两个办公室的的面积、租金等资料。陈国基回覆指,金钟新增的办公室内部楼面面积约为267平方米,每月净租金约为37.7万元,每平方米租金约为1,410元,属市场合理水平。
陈国基指,考虑到前任办的运作需要,特别是需要支援前特首进行推广和礼节性的工作,以及与其前官方身分相关的其他活动,例如会见政要及代表团、接受本地和海外传媒访问,以及有关商厦的整体保安安排等因素,太古广场无论在整体保安安排及接待外宾的规格方面,都符合前任办的要求。
至于在2007年成立、位于坚尼地道28号的前任办,物业总内部楼面面积约为535平方米,最多可同时供三位前任行政长官使用,当中共享设施包括会客室、接待处等,由于属政府自用物业,因此没有相关的市值租金资料。
陈国基又指,政府为所有前特首提供支援及其他终身福利,包括办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协助在离任后为香港进行推广和礼节性工作,例如会见政要及代表团、接受本地和海外传媒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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