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玻璃瓶征费每公升0.98港元,拟明年次季实施

2022-11-0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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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瓶征费通过,当局期望在下年第二季全面实施计划。

立法会昨日通过玻璃瓶征费决议案,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预计下年第一季推出登记制度,受规管的玻璃瓶供应商将要向环保署署长登记,定期呈报耗用玻璃瓶数量并缴费,建议征费定为每公升0.98元(港币,下同),期望在下年第二季全面实施计划,有回收安排的公司能申请豁免征费。

谢展寰表示,预计2023年第一季推出登记制度,受规管的玻璃瓶供应商将要向环保署署长登记,定期呈报分发和耗用玻璃瓶的数量,并须缴费;当局根据收集及循环再造废玻璃饮料容器的成本估算,建议征费定为每公升0.98元,期望在下年第二季全面实施征费计划。他补充,一些饮料制造商设有回收玻璃瓶安排,相关供应商可申请豁免征费,申请费为9250元。

立法会议员谢伟铨指,征费水平建议每公升只收0.98元,加价后塑胶购物袋征费更便宜,征费向生产商和入口商等收取,他质疑有否足够诱因,让商户投资设立回收机制。

有回收安排可申豁免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目前港府订立回收50%的目标,但一些北欧国家的玻璃回收能做到90%,她认为香港仍有很大进步空间。她续指,政府订立的费用为约0.9元,1元也不到,对于一些贵价酒可能微不足道,相关公司可能不理会法例,平价饮品会否转用盒装包装,亦会产生更多废物。

她又称市民不习惯清洁玻璃瓶回收,并质疑本港整个回收网络是否完善,想在香港找一个回收的地方也不太容易,而且目前因条例规定,回收商未能在三无大厦放置回收箱等。但她相信随此法例生效,回收网络会更完善,希望能让市民随时找到回收点,“最紧要系出路”,政府应带头使用回收制品,才能鼓励市民回收。

谢展寰表示,当局会继续与各大学合作做一些研究,发展新的物料,亦鼓励承办商继续拓展其他回收出路,当局相信如能提高回收物料的市场价值和回收出路的价值,会对增加回收率有所帮助。

多位议员关注计划规管的范围、收费水平是否太低、执行方式、使用承办商作回收的方式是否最好、是否交由业界收集会更好等,谢展寰回应称,当局未来执行后密切注视,三年后再检视整体效果。

防止未登记的供应商分发玻璃饮料容器,谢展寰表示当局会建立网上平台让公众及相关人士查阅已登记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并向环保署报告可疑的饮料供应商;通知零售业界,有关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法规,并促请业界主动核实售卖玻璃瓶装饮料的供应商是否已作登记;派员到不同零售点巡查,以查核市场上分发或售卖玻璃瓶装饮料的供应商是否已登记;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及交流信息,以制定监察及查核的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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