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坠屏意外涉3大主因,装置虚报重量差7倍

2022-11-12 08:42

i_src_109285249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警司钟雅伦(右)及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总督察周振才(左)讲解警方检获的证物。

MIRROR演唱会屏幕堕下,事隔逾3个月,警方昨清晨展开拘捕行动,工程总承办商“艺能工程”及次承办商“协兴隆舞台工程”的4男1女员工被带署助查。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傍晚再交代调查报告,专家揭示有3大主因导致意外,指吊着LED屏幕的一条钢索断裂,可见金属疲劳,其护绳器磨蚀严重,加上绳缆承受力不足,令事故加速发生;屏幕的螺丝吊位连住另一条钢索,用以平衡屏幕,但没有使用“套筒”装置,要靠调校螺丝伸长,螺丝摆动时要承受一个弯距,足以将很强劲螺丝折断。承办商亦严重虚报舞台装置的重量,最夸张达7倍偏差。

今年7月28日,MIRROR首个红馆演唱会踏入第4晚,舞台表演进行期间一块巨型屏幕从高处堕下,压伤舞蹈员。事后康文署领导跨部门工作小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建议;劳工处按《职安健条例》进行调查;刑事调查则交由警方西九龙重案组跟进。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表示,工作小组经过九次会议、多次现场视察和实验后,认为租用人违反部分租用条款。第一,条款第15条规定,租用人须提交使用场地建议安排的准确详情,但涉事LED屏幕重量不符事实,夸大钢索安全系数。第二,第16条规定,租用人要聘请合适、合资格专业人士证实搭建物安全稳固,惟屏幕坠下已显示装置并非安全稳固。

他重申,过去几十年红馆举办的演唱会多不胜数,业界都可以负责任及专业地遵守条款,他们对是次事故深感震惊,但强调只属个别事件,政府对相关行为绝不姑息,会依法处理。

主办单位称续配合调查

专家顾问林超雄分析,涉事钢索出现金属疲劳,承受力低,而现场见到护绳器被钢索磨花,反映没有预留足够位置,导致绳索受压变形。他亦指,由于设计没有采用套筒装置,螺丝要延伸得更长才可维持屏幕的平衡,令螺丝承受较大的弯距并折断。

研究引入第三方独立审核

身兼调查事故工作小组主席及康文署助理署长李子俊指,小组建议强化现有场地租用机制,更清楚订明每个负责人工作范畴及角色;亦让合资格专业人士更早入场检测舞台设计,定期监督。署方又要求,加强核证搭建物及器材设备重量,包括为所有移动或升降的机器装置进行负荷验证;承办商需提交钢索质量检测证明,确保符合规格,其他起重装置亦然。

他表示,将研究引入第三方独立审核人员,检查工程及装置;并设机制处理违反租用条款案例,严重及屡次违反会施加罚则。署方会在未来数月与业界商讨,再实施有关措施,在此之前租用人仍要遵守署方在事故后实施的三项短期措施,或其他署方接受之措施。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