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一词出现在《礼记》,解释为用人和物器以葬,中国上下五千年自古就有殉葬的制度,这是一种对帝王权力的追捧,王权、皇权至高无上,对于其他人的性命可以随意取舍。
活人殉葬最为残忍,但在帝王眼中,他们认为这样可以保证自己在另一边继续享受别人的服侍,以保住自己的尊贵。
然而一开始的活人殉葬基本是杀了肢解放到棺材里,慢慢地就变成了活着的人直接进入墓穴殉葬,那么在墓穴里的人大概能活多久呢?这项殉葬制度自古又是怎么演变的呢?
殉葬制度盛行于殷商时期,起源于什么时候并没有记载,殷商帝王死后一定要有人殉葬,把生前享受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爱妻美妾全部都要带到坟墓里去。据史料考古记载,在殷墟遗志侯家庄商王大墓里有殉葬者164具骸骨,验证得出结论全部为青年女性。
这些人中除了自己的姬妾,还有一部分奴仆,剩下的全部为战俘,也就是奴隶,而他们所采用的手段是“杀询”所谓“杀询”就是把活人先杀死然后在进行分尸。在殷商时代,商人是非常信奉祭祀的,女祭司、大巫在国家的地位非常崇高,当上任国王死后,继承王位的君主,就会率领百官祭祀祖先。
那时候商朝好武,南征北战,处在奴隶制社会的低等民族无法对抗华夏族,于是变成了他们的奴隶,最有名的就是古代古老的族群羌。
羌方的人民大多数都是殷商奴隶,当祭祀祖先时,不仅宰牛杀羊,更会把这些奴隶当成祭品献祭祖先,所以才有了殷商活祭人数众多的结论,而且根据身分地位的不同,祭祀人数也会有所增减,常用手段就是祭祀大典上“砍头”、“火烧”、“剁碎”、“活埋”和“血祭”。
这种残忍的方式到了周朝时有了一些改进,但并没有改善,只是没有商朝这么残忍。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殉葬制度流行甚广,各个诸侯国为了体现身分尊贵,活人殉葬开始了。
《吴越春秋》曾经记载吴王的爱女不幸夭折,为了女儿能够“在那边”更好的生活,竟然下令数百人被活埋在坟墓里,而且这些人都是吴国百姓。
丧礼当天吴王凿开山洞,用白鹤吸引了大批民众,葬礼结束后,竟命令人员将洞口的门全部锁住,不允许人员出入,活生生将观礼的百姓全部殉在了山洞里。吴王的冷酷无情也注定了他最终的失败,得民心者得天下,只可惜最后他被勾践击败,这里的吴王就是夫差的父亲阖闾。
到了辽金元三个朝代,殉葬形成了制度被写在了法律条文上,特别是辽国,皇帝死后,殉葬的不仅仅是嫔妃、奴仆还有数百位大臣,真可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皇登基后朝臣都换了新的,到了明代,朱元璋开创先例,活人殉葬。
明太祖驾崩后殉葬妃嫔46人,成祖死后殉葬16人,仁宗死后殉葬5人,宣宗死后殉葬8人,这些人全部都是活人被杀后,放进了坟墓里。这种习俗一直到英宗继位,被全面废除,所以历史上调侃“英宗做的最大功绩就是废除了殉葬制度”。
清代初期还是“大金”时,努尔哈赤的大妃阿巴亥就在他死后生殉,最后彻底废除制度的皇帝是康熙。其实对于这些生殉的案例,活人先要死后才能进入坟墓,有时为了保证他们尸身不腐,死后有专门人员往他们身上注入水银,形成类似“木乃伊”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