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岁男生梯间强奸边缘智力12岁女生,判囚7年3个月

2022-12-01 11:39

20岁男学生前年10月在居住大厦内,尾随一名边缘智力的12岁女学生,拉到后楼梯性交,今年承认1项非礼罪,受审后再被裁定强奸罪名成立。法官黎婉姫今早于高等法院指事主年幼,受被告欺负但智力有限无力自保,加上性交超过1次故需加刑,2罪共判处被告监禁7年3个月。

黎官判刑前引述创伤报告指,事后事主表现逃避,有创伤后压力症状,数星期后仍不断浮现案发过程及被告脸孔,无法专心上课,影响食欲,对侵犯感到恶心,日后会增强危机意识更加警惕,惟没有长期严重创伤。报告又指事主会刻意回避事件,心理治疗有助纾解,然而由于事主智力有限,不解治疗需要故拒绝治疗建议。黎官再引述被告精神科及心理报告指被告自7岁起罹患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症,定期覆诊下情况稳定,智力正常明是非知后果,另外没有恋童癖或其他异常癖好,重犯机会为中等,需要接受心理治疗,加强亲密关系及情绪管理技巧。

黎官判刑指案中有3项加项因素,首先事主非常年幼仅12岁,其智商低于常人仅78分,受被告欺负,带到后楼梯性侵都不懂自保,欠缺危机意识。其次案中被告阴茎曾4次插入阴道,性交不止一次,加上没有使用避孕措施,有风险怀孕或感染性病,故须加刑。黎官续指接纳案件没有预谋,被告年轻,犯案出于一时冲动,事主身体没有严重创伤,被告亦毋须使用武力,以5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加刑至7年半,酌情减刑3个月,而非礼罪事件出于同一事件,认罪后判监28个月,同期执行,共囚7年3个月。

20岁被告方嘉乐被裁定于2020年10月19日,在香港大围某大厦楼梯强奸X;原订交替控罪则为于同日同地与12岁女童X非法性交。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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