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左)判囚5年9个月,黄伟强(右)判囚21个月。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经审讯后被裁定2项欺诈罪成,法官陈广池今早(10日)于区域法院判刑, 黎智英判囚5年9个月,黄伟强被判囚21个月。陈官另向黎智英颁令取消资格8年,判处罚款200万,3个月内缴交。
▲黄伟强涉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资料图片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早前获豁免起诉,以特赦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欺诈罪。资料图片
▲黄伟强出庭听取判决。
▲黎智英家人到庭听审。
▲黄伟强2项欺诈罪成,到庭听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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