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久存建议: 将0—6岁婴幼儿培育纳入国家义务

2022-03-10 15:5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杜亚慧 发自北京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把0—6岁婴幼儿培育逐步纳入国家义务的条件。”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赵瓦村党委书记李久存在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十四五”规划完成前将幼儿园教育全面纳入义务教育范围,现阶段国家财政大力支持发展0岁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

入园难、入园贵是城乡居民面临的一大问题。数据显示,1997年,我国公立幼儿园数占总数的86.5%,公立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94.6%;但从2001年开始,幼儿园被大量推向社会办学,公立幼儿园数从6.7万所减少至2010年的4.8万所,2019年才回升至10.8万所,但2019年全国幼儿园所数已激增至28.1万所,公立幼儿园仅占总数的38.4%,公立幼儿园在园人数仅占43.8%。

“我国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从小学到初中,是1986年7月1日确定实施的。经过36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物质条件、人口结构、公共资源配置、国际影响力等发生了根本变化,具备了将幼儿园教育纳入国家义务的条件。”李久存说,义务教育的性质将极大改善幼儿园教育存在的家庭资金消耗大、教育资源不足、办学质量差等诸多问题。

李久存提出这一建议的另一重考量是,按照目前的出生人口趋势,叠加中考分流等原因,未来我国高等教育生源将大幅度减少,目前的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将在不久的将来进入冗余阶段。“因此,我国有能力、有资源将幼儿园教育全面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李久存说。

针对0—3岁婴幼儿的托育教育,李久存认为,也应当考虑逐步纳入国家义务中。他建议,现阶段国家财政应大力支持发展0岁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随着城市化发展,子女远距离就业,隔代支持力度减弱,3岁以下幼儿的照护成为“最大的烦恼”。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政策,着力解决育龄家庭的“刚需”,让他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普惠又安全的托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