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核武相关条约

2022-05-27 08:31

《禁止核武器条约》

2007年由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共同向联合国提交提案,旨在全面禁止核武器的开发、制造、拥有及使用等的国际条约,于2017年7月7日通过。

截至2020年10月24日,已有50个缔约国家及地区批准或加入该条约,条约于2021年1月22日生效。

是第一个将核武器定性为非人道且违法的国际条约。

《核武禁扩条约》

被普遍地称为《核不扩散条约》,也被称作《防止核扩散条约》,1968年7月1日由美国、苏联、英国和其它59个国家分别在华盛顿、莫斯科、伦敦开放签字缔结的一项国际条约,宗旨是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

条约所称核武器拥有国系指截至1967年1月1日已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它核爆炸装置的国家,允许保留核武器。美国、苏联(1991年后为俄罗斯联邦接替)、英国、法国和中国成为仅有5个被核武禁扩条约承认的有核武器国家。

截至2015年2月,共有190个国家与地区签署了该条约。朝鲜于2003年1月10日发表声明宣布正式退出《核武禁扩条约》,当月11日起生效。

《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

是美俄签署的一项双边裁减战略武器的条约。条约有效期为10年,并可以延期5年。该条约于2010年4月8日由当时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捷克首都布拉格签署。随后由美国参议院和俄罗斯联邦会议分别通过。

2011年2月5日美国国务卿希拉莉与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在德国慕尼黑交换有关文件,该条约正式生效。条约替代了2009年12月5日到期的削减战略武器条约。2021年美俄双方领导人同意将该条约延长至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