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夫“狂嘿咻”女同事270次,写咸湿小说PO网奸情曝光

2023-01-04 13:46

一家台湾南部知名科技大厂女职员小美,因只身从外地到高雄上班,身心寂寞,公司一位已婚男同事因此经常嘘寒问暖热烈追求,两人展开一段长达5年地下恋情,经常偷偷出游各地,并拍摄裸照及亲密照片、互传咸湿简讯,甚至发生关系至少270次,事后两人,但人夫却将两人爱情故事写成小说PO上网,导致不伦恋曝光,人妻愤而提告求偿80万,高雄分院判小美须赔偿20万元定谳。

根据判决书,人妻向法院控诉,她和丈夫两人都是小美的同事,但小美明知道丈夫已婚,竟自2015年9月起以男女朋友交往,平均每月发生性行为次数2至7次,并拍摄、传送淫秽照片,直到2020年间两人分手告终。

但是她直到2020年12月间,发现小美委任律师寄给丈夫的存证信函,才知道老公在外偷吃,丈夫也坦承上情,还自愿将照片与对话纪录等证据交给她。为此她怒告小美侵害配偶权并求偿80万元。

但是小美则强调,她自己只身从台东赴高雄工作,身心灵皆感到寂寞,一开始是男方先早晚嘘寒问暖、热烈追求,且一再表示将与妻子离婚,然后再与她结婚之下,接受男方之追求而坠入情网,然后发生肉体关系,但两人已于2019年分手。

小美又控诉,男方不甘分手,将两人的故事写成爱情小说,于2020年间在网路上张贴“2人的爱情故事”小说。她一怒下才请律师寄发存证信函给男方,要求删除贴文,但是男方不甘分手而与她持续纠扯。她也不知正宫何时知道,如何取得两人交往过程之照片、影片。

但是法院根据正宫提出证据,发现男方和小美自2015年底起交往后,前往各地游览、约会、泡温泉、开房间等,发生多次性行为,甚至两人互相拍摄许多亲吻、裸体等照片,因此判决被告赔偿40万元,女方不服上诉,高雄分院则判决她赔偿20万元定谳。

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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