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商人涉袭6岁养女用手捅私处及掐大腿致瘀伤

2023-01-16 16:10

女商人涉于2021年,在元朗寓所内故意袭击其当时年仅6岁的养女,包括伸手“笃”其私处及导致其大腿出现瘀伤等,被控一项故意袭击导致儿童受伤害罪,女被告今日于粉岭裁判法院否认控罪受审。女童在录像会面上供称,被告曾经以手指“笃”其私处及“搣”其大腿,并吩咐她不要将此事告诉给他人,或者讲出“自己𢯎痕整损”。暂委裁判官陈晓明押后案件至明天续审,期间被告续准保释外出。

控辩双方的承认事实指,女童X于2014年6月13日在内地出生,被告则于2019年在内地收养X,成为其养母,并在同年7月她携同X到香港定居,亦在同年9月2日入读慈云山某幼儿园,当时X、女被告、女被告的丈夫、其2名儿子与2名家佣一同住在佐敦,及后在2021年3月搬迁至元朗锦绣花园大道某号屋。

现时8岁的女童X在录像会面上,称其养母则被告在元朗的寓所内,曾用手指“笃”其下体,以及导致其大腿出现两条伤痕或瘀伤,当时觉得非常痛楚,之后被告亦吩咐X不要跟幼儿园的老师提及相关情况,或者跟他们表示被告协助X上洗手间,并讲出疤痕是“自己𢯎痕整损”。X续指,在去洗手间期间,被学校的校工婶婶发现其伤势,送院检查。

辩方盘问X时指,因其家里的女佣跟被告提及X的内裤有些肮脏,故此曾经以棉花棒等消毒物品清洁X的私处。X表示,记得被告曾利用一支东西“笃”了数下,当时感到很痛,但不记得女佣有否向被告说起上述情况。

辩方续盘问指,由于X的二哥哥亦因其他身体状况而看中医及进行推拿, 故该中医师有否叮嘱被告将有关推拿方式应用到X的身上,包括“揿”大腿等按摩手法。X对于上述情况,表明是不知道,只留意到他们之间曾经有聊天。

被告WCW被控于2021年3月12日,在香港新界元朗锦绣花园大道某号屋身为超过16岁而对女童X,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袭击该女童X,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该女童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及健康损害。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