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接受袪眼袋手术后眼睛却严重受创。
女为悦己者容,间接令内地医美生意火爆。《北京晚报》报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藉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前,公布多宗涉及医美的案件,其中一宗竟涉及一名无接受过任何专业训练的女子替求诊者进行手术,最终让对方做成不可逆转的创伤。
法院通报,受害人黄女士支付3,500元(人民币‧下同),于2019年12月7日在一酒店客房内,接受了陈X实施的提眉、祛眼袋手术,结果导致左眼视神经萎缩、无光感。经鉴定,黄女士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盲目评定为八级伤残。
▲陈女在法院上承认自己未有受过专业训练。
▲法院最终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黄女士左眼盲目程度为八级伤残。
去年8月15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X于2018年进入某医美机构担任业务员,期间,因偶然旁观过提眉、祛眼袋等手术,便认为这项手术很简单,自己也可以模仿、操作。
陈X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顾客,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祛眼袋手术。陈的代表律师表示:“陈X完全没有意识到手术的医疗风险,而且对自己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进行手术的法律后果,也完全没有认知。”
根据内地规定,提眉、祛眼袋手术属于美容外科一级手术,具有损伤性、侵入性,属于医疗行为。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有相关的临床学科经历。
法院最终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