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联邦法院发出命令,禁止处方和分发堕胎药美服培酮,但给予拜登政府一星期时间,提出上诉及寻求紧急协助。 路透社
德州和华盛顿州的联邦法院在同一天颁布截然相反的裁决,德州禁止堕胎药美服培酮,但华州却允许此药继续使用。外界相信,案件最后可能需经联邦上诉庭甚至最高法院仲裁。
综合《国会山报》及CBS报道,德州联邦法官卡斯马里克(Matthew Kacsmaryk)7日发出命令,禁止处方和分发堕胎药美服培酮(mifepristone),但给予拜登政府一星期时间上诉及寻求紧急协助。但在同一天,华盛顿州联邦法官赖斯(Thomas Rice)作出完全相反的裁决,禁止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更改美服培酮的供应,意味着政府不得将药物下架,或以其他方式导致供应减少。
卡斯马里克解释,FDA审批程序仓促不当,导致不安全的药物流入市场,并认为FDA在23年前首次批准使用美服培酮时,已经违反联邦标准。他在长达67页的判词中暗示,FDA的决定受制于政治压力,并故意“阻挠”针对批准该药物的任何挑战。
赖斯的判词却认为,兴讼一方有充足论据支持,而基于公众利益考虑,已有足够理据批出初步禁令。有关诉讼是由该州10多名民主党律师在2月时提出,指控FDA未有做足措施确保美服培酮供应充足,而负责审理案件的便是由奥巴马任命的法官赖斯。
至于德州的案件,则是在去年11月由反堕胎团体捍卫自由联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提出。原告方指美服培酮不安全,并指控FDA研究不足。虽然有法律专家表示。官司纯粹只以政治为本并无好处,但却策略性地交到地区法院,让特朗普任命的卡斯马里克审理该案。
按目前情况,美服培酮究竟是禁还是不禁成为悬案,理论上FDA可以就德州的判决,向联邦第5巡回法庭提出上诉,而案件最终可能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美服培酮在2000年首次获得FDA批准使用,孕妇在怀孕10周内可用以堕胎。此药亦可用来处理早期流产。医学堕胎是目前终止怀孕最普遍的做法,特别是在最高法院推翻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案裁决后,更多人转向用堕胎药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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