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居屋 | 共有产权住房,港人都有份申请!市价5折出售

2023-07-30 08:36

深圳市政府近日推出内地版居屋“共有产权住房”,根据《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可作为深圳户籍家人的共同申请人参与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这项政策让港澳台居民能够享受到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的优惠,并不受户籍限制。

内地人分享经装修的北京共有产权房屋单位

▲内地人分享经装修的北京共有产权房屋单位。 (图片来源:机长爸爸@小红书)

共有产权住房,坊间又被称为“深圳版居屋”,是指政府和买家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这种房屋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旨在满足他们购房的需求。符合条件的人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但这种房屋的面积、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都会受到限制。早在2017年底,北京市就已经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内地媒体引述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现时深圳住房类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目的是围绕新市民、年轻人、无房户、中低收入人群建立有租有买、价格低廉以及门槛较低的公共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定价原则 售价为市价5折

根据相关文件,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将会参考当地土地出让时的市场价格,并以此价格的约百分之五十作为定价基础。在购买过程中,获配售人士的产权份额则会根据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来确定,原则上至少为市场参考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申请人资格 港人需符合什么要求? 

根据《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版居屋申请主要以家庭和年满35岁的单身居民为单位,两者各有标准。而针对澳台居民,则可与深圳户籍家人的共同申请人,一同参与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

家庭为单位申请

  • 其配偶和未满十八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

  • 申请人的父母和配偶的父母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 列为共同申请人的未满十八岁子女在达到法定年龄后仍可享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 年满十八岁的子女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除非由于残疾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需要由申请人抚养。

个人申请

  • 年满35岁的独居居民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的父母亦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港人要符合什么资格? 不受户籍限制?

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享有本项目的申请资格。惟以下共同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

1.   现役军人

2.   港澳台居民

3.   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这意味着申请人须拥有深圳市户籍,但共同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话,便不受限,港人也可以买深圳版居屋。

申请人条件

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深圳版居屋),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五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3.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五年以上,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在本市服役或者原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其服役年限计入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年限;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深圳市享有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在原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在原婚姻存续期间已转让该住房或者离异时该住房归原配偶所有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5.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前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面积 

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厘定。

  • 3人以下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约65平方米(约700呎)

  • 4人或以上家庭约85平方米左右 (约915呎)

  • 建筑面积85平方米之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三人家庭配售。

一旦申请人自愿认购低于其家庭人口数所对应面积的住房,则低于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拣楼流程

“深圳版居屋”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流程与香港居屋相似,均公开、公平和公正为原则,申请者均需经过资格审核,再根据申请者综合评分等方式,最后才到拣楼阶段。

  • 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发布共有产权住房配售通告;

  • 申请人按照配售通告的要求,提交认购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 主管部门按照配售通告确定的规则组织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由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

  • 主管部门按照配售通告确定的规则确定选房排序并组织选房;

  • 选定住房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购手续,签订买卖合同;

  • 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共有产权住房初始登记后,协助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转让有限制 满5年可封闭流转

如同香港居屋,共有产权住房同样有转让限制,对于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将个人产权份额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或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而对于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的购房人,如果退出时需要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作价将以买入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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