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自8月24日起禁止源自日本十个都/县的水产品进口本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亦于进口层面做好把关工作,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食环署署长杨碧筠今日(28日)在食物安全专员黄宏医生的陪同下到香港国际机场,视察日本进口食品的清关及检测程序,运作情况大致畅顺。
▲食环署署长杨碧筠(左一)在食物安全专员黄宏(左二)陪同下,分别到机场货运站及食安中心机场食物检验办事处视察日本进口水产食品的清关及检测程序。政府新闻处
根据食环署署长最新发出的《食物安全命令》(《命令》),凡源自日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潟、长野和埼玉十个都/县,并在今年8月24日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至于其他未有被禁止输入香港的日本水产品、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食安中心亦会全面进行辐射水平测试,在确认相关产品没有超出辐射水平的情况下,才放行于市场供应。
大部分日本进口水产食品的检测时间跟以往大致相若
杨碧筠分别到机场货运站及食安中心机场食物检验办事处视察日本进口水产食品的清关及检测程序。食安中心人员即场示范如何在日本食品进口时检查相关文件(例如空运和海运提单、载货清单等文件)和货品标示,以及相关受管制食品的辐射证明书和出口商证明书(适用于8月24日前已实施的管制措施及非水产品)等。如有需要,食安中心人员亦会向相关进口商了解情况。一般而言,食品原产地资料会载列在货品的标示或载货清单中;如水产品并非在受管制的都/县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纯粹是经受管制的都/县转运或运输到香港,则相关水产食品不在《命令》禁制范围之内。
在检查相关食品进口文件后,食安中心人员会进行辐射检测。如有关食品未能通过检测,样本会交由政府化验所作进一步辐射检测;如结果合格,食安中心会签发“货物放行信”予有关进口商,批准放行有关食物批次。根据目前的观察,大部分日本进口水产食品的检测时间跟以往大致相若,大都可在一小时左右完成,而连同检测在内的整体清关时间,一般亦可于3至4小时内完成。
食安中心于今年6月中起,已经全面提升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范围,检测所有由日本进口的水产品及加强检测其相关的加工食品,并在食安中心网页公布日本进口食品的辐射检测结果,供公众参阅。
明日为相关业界举行第三场网上简报会
食安中心亦会继续与本地日本食品进口业界和餐饮业界保持紧密联系,就相关管制措施和最新情况与业界沟通,并将于明日(29日)为相关业界举行第三场网上简报会,解释新措施的具体细节。是次简报会也邀请了物流业界参加,以便更好配合进口货品的运送安排。
杨碧筠强调,食物安全关乎市民身体健康,食安中心会继续于进口层面做好把关工作,并加强与业界解说新措施,确保运作顺畅和保障香港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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