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晓云(化名)经由LINE群组结识吕姓男子,双方讯息密切往来,晓云期间曾对他透露做过酒店小姐、劈腿等隐私。吕男却以此要挟晓云,恐吓若不和他上床,即向她亲友泄露秘密,两人除了发生19次性关係,吕男还胁迫她出资买手机、平板电脑,表示只要晓云愿意出钱买即可重获自由,否则将继续性侵行为。台北地院审理时,认定吕男犯行属实,依犯19次强制性交罪、恐吓取财罪,合并处6年10月徒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晓云透过LINE群组认识吕男,二人起初始终袒露心事、彼此心灵扶持,晓云也对坦白过去担任酒店小姐、与男友交往时劈腿等隐私,期间她也曾和吕男相约至魔铁发生性关系。未料吕男事后却以秘密要挟晓云继续发生性关系,否则将向她的亲友泄露过往的不堪隐私,晓云心生害怕,不敢拒绝,因此自2020年3月中旬至9月间,共计19次答应吕男上旅馆,每一次几乎以上午至晚间遭性侵4至6次。
另,吕男甚至要求晓云出钱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给他,表示她只要买了即可重获自由,否则他提出的要求将越来越多:“到时候口X颜X中X可能都会要”。晓云心生畏惧,因此先后个别以网络银行陆续汇款8万元,然而吕男却出尔反尔,说希望能继续性侵因此将4万元台币还给她。晓云忍受大半年后无可奈何,愤而报警处理。
案经台北地院审理时,吕男坦承犯行,法官依他犯19个强制性交罪、恐吓取财罪,合并判处6年10月徒刑,同时将犯罪所得4万余元没收。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