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杨姓男子去年与女子约好租屋处性交易,但他在交易过程动作粗暴,她要打电话求助却遭杨男掐住脖子性侵还拍裸照,她趁杨男不注意夺门而出,裸身跑到租屋处附近洗衣店求助,台“最高法院”将杨男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8年定谳。
杨男在去年6月5日约定与被害女子以5700元为性交易,他到她租屋处为性交行为,过程中她感到杨男动作粗暴,因而拒绝继续与其为性交行为并欲拨打行动电话向他人求助,杨男以手掐住她脖子,她道歉求饶后,杨男命令她去床上躺着加以性侵。
杨男在性侵过程中,拿自己的行动电话拍摄她裸照,被害人趁杨男未注意之际夺门而出,杨男取走被害人放置在租屋处内之财物,被害人逃离后报警。
来源: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