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将于4月1日实施,届时住户弃置垃圾须用指定绿色垃圾袋,但物管业和公众对执行细节仍有不少疑问,担心这些疑问若不及时处理,随时误堕法网,违规垃圾不获处理,堆放在街头或屋苑,全港环境卫生便可能出乱子。港府须加强宣传解说,并在执行初期宽松处理违规者,让公众慢慢适应,愿意配合,令新政策软着陆。
尽管政府自去年8月起,在电视及电台播放逾4000次宣传短片或声带,亦与物管公司和业主组织举行52场网上简介会,但公众对一些细节仍不清楚,环保署近日就派指定垃圾袋、物管公司可否以“包底”方式用大型指定塑料袋处理住户不及格垃圾袋问题进行解画,却引发新疑问。新政策推行在即,市民认知和准备不足,令人担心重蹈“易通行”覆辙,在执行时出现混乱情况。
移风易俗需时宽限期助适应
市民忧虑是可以理解,因垃圾征费是新事物,新政策推行初期难免会遇上一定阻力,包括市民生活习惯改变需要、回收设施不到位、有人为省钱不愿购买指定垃圾袋而违规胡乱丢弃家居垃圾。但媒体不宜因此过分夸大问题,认为垃圾征费会像“易通行”般因配套不到位而延迟推行。
“易通行”全靠“缴费贴”和“易通行收费系统”进行遥距缴付隧道费,若相关硬件和软件不配合,便难以做到智慧出行。然而,垃圾征费成败关键靠市民、物管公司和清洁公司配合,政府也明白到移风易俗需时,故在新政策执行初期,即使发现违规丢弃不及格垃圾袋也不会雷厉执法,给予市民6个月适应期,以劝喻及警告代替执法,并向“三无”大厦及公屋住户免费提供指定袋,让其慢慢适应。事实上,垃圾征费在外国已推行多年,推行时也遇到一定困难,但最后均被克服,并没引起大混乱,相信政府在执行时会理顺个中问题,故市民毋须过分杞人忧天。
无可否认,政府在宣传上一直只着眼传递4月1日实施垃圾征费,届时须自费购买指定袋的讯息,而大部分市民已掌握相关资讯,但在宣传执行细节方面明显不足,在解说时含糊其词,令人更感疑惑,故当局有必要及早作出澄清。例如,当局昨天澄清容许非牟利团体向基层“派袋”并不违法,但不鼓励这种做法,因垃圾征费原意是污者自付,通过经济诱因达到减废目的,若向基层免费派发指定袋,不但有违政策原则,更可能养成倚赖领取免费指定袋,不愿意减少制造垃圾。
区议员宜主动出击协助解说
对于有物管公司考虑用大型指定垃圾袋,为不守规则的住户“包底”的做法,当局澄清这虽不违法,但纯属“执手尾(收拾残局)”,因物管公司发现不及格垃圾袋,会将它分拣出来,若不采取对策处理,清洁公司拒绝弃置,难道任由违规垃圾堆积在屋苑,届时只会招来住户斥责,也会被环保署追究责任。即使物管公司将“包底”费用纳入管理费内,这意味要增加管理费,也让垃圾量少的住户补贴垃圾量多的住户,对前者非常不公平。故环保署应向住户清楚解说“包底”不可取,住户应为自己制造的垃圾埋单。
垃圾征费是一项重大民生政策,拖延16年才落实有期,不容有失,故政府须向不同持份者加强宣传解说,宜制定简单易明手册和制作短片,解答公众一些疑问,并教导市民如何妥善包扎指定袋以免违规,当在执行时出现新问题,也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法。当局同时应加强向学生灌输垃圾征费只是减废的其中一项手段,源头减废才是根本,让其影响家长对处理废物的想法,在今后落实推行垃圾征费、垃圾分类和废物回收工作便会事半功倍。
垃圾征费关乎地区民生,区议员协助政府推进落实新政策可谓责无旁贷,故不应被动参与座谈会,而是应主动约环保署官员查询并了解垃圾征费的运作和执行细节,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上情下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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