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雅视频在互联网曝光而落马的原重庆北碚区区委原书记雷政富已减刑出狱,引发热议。不少网民对本应于2026年刑满的雷政富赃款尚未退清还能减刑一事提出质疑。
相关链接:12秒不雅片换13年牢 | 涉案者现况大盘点,涉案雷政富弟弟仍活跃商界
雷政富出狱后和友人吃火锅的图片近日在互联网流传,重庆市监狱管理局1月26日证实,雷政富已刑满释放。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雷政富犯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重庆市九龙监狱2015年提出减刑建议书称,雷政富有悔改表现,提请减刑一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雷政富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
▲律师周筱赟在微博贴出雷政富与友人聚餐的相片。微博
▲雷政富当日受审的情况。
2017年,狱方再次提出减刑,不过这次并未获通过。根据法院公示,因赃款未退清,雷政富被裁定不予减刑。
监狱:依法依规办理
据封面新闻报道,对于雷政富目前已获释出狱的情况,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没有给出更多说明,只是表示,“我们是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走的,刑满释放、减刑都是依法的,其他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雷政富刑满释放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不少网民质疑,“2017年赃款都尚未退清,2015年为何还能减刑?”
专家这样解释……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关于雷政富等职务犯罪罪犯,《规定》中也明确将积极退赃与否作为体现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标准。《规定》第三条指出,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但是,《规定》并未将“退清赃款”作为认定职务犯罪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硬性标准。赃款的清退或财产刑执行情况与能否减刑并无直接关联,如出现罪犯失去经济能力而无力退还等情况,赃款未退清不会影响其减刑。
2012年,互联网流传一段12秒不雅视频,影片于2007年拍摄,是当时一地产商安排女子赵红霞和雷同床,事前将针孔镜头放在房内偷拍,以达到“控制”雷的目的。有关影片后被一名记者取得并将之公开。雷政富之后被查,以受贿316万余元人民币处刑13年。刑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涉及案件有21名重庆官员落马,赵红霞曾网民戏称为“反腐女侠”。后来外界亦有雷政富“12秒换刑13年”之说。
▲雷政富被赵红霞偷拍的性爱短片,葬送了他的仕途。人民监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