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集团前副总监认私吞内地客户款项1.32亿元人民币

2024-01-30 18:34

瑞银集团前副总监孙健荣20162018年间向内地客户讹称在指定内地银行帐户收取款项后,会将相等港币款项汇到客户香港帐户,免却其汇款麻烦,结果私吞客户款项1亿3,200万元人民币,其后被捕。孙健荣今午于高等法院承认2项洗黑钱罪,另外1项欺诈罪及交替盗窃罪则存档法庭处理,案情显示孙健荣拥有法拉利及林宝坚尼等6部名车以及至少6个海外物业。被告还押至35日求情。

香港高等法院

案情指,36岁被告孙健荣曾任职汇丰银行,2013年12月起任职瑞银集团香港副总监,自2014年起服务事主夫妇于全利及楼小洁。2016年10月于全利曾在电话通话中表示从内地汇款到港兑换港币十分麻烦,为简化过程,于全利同意存款到被告指定内地银行帐户,被告经表姐帐户再汇款到事主瑞银帐户。由2016年11月22日到2018年2月2日,于全利按被告指示在14日37次交易中,存入1亿3200万元人民币到29个被告指定内地银行帐户,被告则提供虚假影像及银行月结单确认存入相等港币款项。

被告2018年6月8日辞职,新职员接手后2事主核对银行月结单时,发现帐户少了近1亿2500万港元。事主3日后与被告对质,被告初指交接问题,其后指以另一帐户持有该笔款项,瑞银后来确认没有上述帐户。翌日众人其中一次到瑞银分行查询期间,职员报警处理,警员到场后拘捕被告。

6月13日警方搜屋期间,在被告住所发现3个英国物业及2个内地物业的业权文件,物业总值2900万港元;另发现被告及其公司名下持有法拉利、林宝坚尼、保时捷、奥迪、越野路华及本田6部名车。警方其后再发现被告在伦敦购置了其他物业,共含27个单位。调查发现被告2个银行帐户案发期间共汇入近1亿3500万港元。税务局显示被告2014到2018年期间报称总收入约为港币400万元。

36岁被告孙健荣承认于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孙健荣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所持名下综合理财银行户口的总额款项港币50,621,075.91元、美金5,149,262.34元及160,963 英镑,以及在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所持名下综合银行户口的总额款项港币10,621,778.92元、美金1,719,998.09 元及1,430,656英镑,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张健荣原被控于2016年某日至2018年2月2日期间,在香港及其他地方,藉作欺骗(即向于全利及楼小洁虚假地表示,该于全利及楼小洁把多笔款项转入该孙健荣指定的中国内地若干银行帐户后,多笔等同金额的款项便会从香港的一个银行帐户转入该于全利及楼小洁在香港 Union Bank of Switzerland 所持名下银行帐户),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于全利及楼小洁作出一连串作为,即把一笔总额人民币132,400,000元的款项转入该孙健荣指定的中国内地若干银行帐户,导致该孙健荣获得利益,或导致该于全利及/或楼小洁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或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6月12日期间在香港,偷窃一项据法权产,即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欠池杏心的总额人民币约103,721,852.5元的债项,而该据法权产为属于于全利及楼小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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