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官被控强吮女下属胸部,“司法院”斥损形象应受惩戒

2024-02-20 16:40

台北士林地方检察署认定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停职中),前年强摸一名女法官大腿,2007年强吮一名女书记官胸部,并说“再5分钟就好”,去年底提起强制猥亵公诉。台湾“司法院”今天(20日)召开人事审议委员会决议,蔡明宏法官损及司法形象,应受惩戒,由“司法院”径行移送监察院审查。

涉案的台湾法官蔡明宏。自由时报

▲涉案的台湾法官蔡明宏。自由时报

司法院20日上午10点半召开会议,蔡明宏10点提前前往阅卷,大批媒体守在“司法院”大门。他表示没有任何骚扰行为,而且2007年已经是旧案了,希望“司法院”长官能了解。

蔡明宏被控于2022年11月载一位新进女法官到阳明山,在车上揉捏她的后颈、肩膀、大腿内侧根部,并隔裤碰触私密处,直到2023年间,有法官在法官论坛上爆料此事,全案曝光。

除了女法官受害,士林地方检察署检起诉指出,早在2007年间,蔡时任行政庭长,开车载女书记官上阳明山,至人车稀少避车弯,于车内涉环抱、头贴胸部吸吮,女书记官气愤制止,蔡称“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惊吓逃下车,后续在蔡怒视下又上车,由蔡男开车送回家。

士林地检署依强制猥亵罪起诉蔡明宏,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案件目前在士林地方法院审理中。

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今天决议,蔡姓男法官涉嫌强制猥亵女书记官,经检察官起诉,损及司法形象,应受惩戒,依法官法第51条规定,由“司法院”径行移送监察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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