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小姨子致其轻生亡,妻子骂“只有畜生干得出来”

2024-02-22 08:37

苗栗丁姓男子因2014年间性侵小姨子案被判刑,妻痛批“只有畜生干得出来”;丁出狱后,妻诉请离婚、女儿监护权及每月9000元(新台币,下同)抚养费,指称胞妹事后自杀身亡,造成她永久伤痛与愧疚,婚姻破裂无法回复。丁抗辩,他遭设局敲诈陷冤狱,并反咬妻在他服刑时红杏出墙造成婚姻破裂。一审、二审均判妻胜诉,仍可上诉。

丁妻指控,两人2009年结婚,生有1女,丁2014年竟趁机性侵她胞妹,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4年2月确定,案发后,她气到曾传“全身在发抖”、“我决定离婚了”、“只有畜生会干得出来”等简讯。岂料,胞妹因该案在2016年3月间自杀身亡,此事违法、违反伦常,并造成她心中无法抹灭伤痛及愧疚。

丁因该案2018年10月间入监服刑、2021年8月假释出狱。妻说,夫妻长久分居、感情疏离,形同陌路,婚姻已生重大破绽,诉请判离、13岁女儿监护权及每月抚养费9000元。

丁喊冤,称遭小姨子设局敲诈,她索赔未果伪称遭性侵提告,而她并非自杀死亡;他入监期间,妻探监多达60多次,两人感情仍在,但妻2020年间外遇,造成婚姻破裂,他提告求偿,获判赔10万元;妻已非友善父母,应由双方共同行使女儿监护权。

经社工访谈,女儿称,她与爸爸关系还好,但跟妈妈比较好,比较希望监护权给妈妈。

法官认为,丁男性侵犯行已判决确定,犯行重创妻原生家庭,并陷她在亲情与爱情间立场困窘、极度痛苦及难堪;婚姻历经小姨子身亡、丁长期在监及妻外遇等风波,已无回复希望,夫妻都须负责。此外,监护权应尊重女儿意愿。

在抚养费部分,法官依行政院主计处“家庭收支调查报告”,当地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为1万8723元,审酌夫妻工作能力、收入及实际照顾责任等情况,认定依2比3比例分担,丁男每月给付9000元应属有据。

一审判妻胜诉,丁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家事法庭认为上诉无理由,判决驳回。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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