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公众咨询期上月底结束,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5日)出席“世界海关组织第六届全球犬只论坛”后会见记者时表示,政府会积极配合立法会的工作,尽早完成立法,以应对持续的国安风险和威胁。
邓炳强指,过去几日一并结算邮寄意见书,一共收到13,489份意见书,当中98.6%支持立法,并给出正面优化建议。其中0.72%,即97份是反对意见,他们发现约有一半是不具署名或以不能辨认方法署名,例如“一名香港市民”等。另有部分来自境外反华组织,包括一些已潜逃人士、通缉犯、与国安案件被告同名的人士等。
另外一些反对立法的组织,例如“香港监察”时常提议要制裁香港,负责人彭定康经常发表不实言论;国际特赦组织过去曾污蔑香港扣留维权人士。他指立法是防御性质,只是锁好门窗,一些有意爆窃的贼,“当然不想我们锁好门窗”。他认为绝大部分意见支持立法,但也留意到有外部势力,故意抹黑立法。例如英国外相卡梅伦声称“我制度优越过你”,所以香港不能有自己的国安康例,但这明显是双重标准,根据《联合国宪章》,每个国家地区都要因应自身政治文化社会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社会制度,“现在不是一百几年前的帝国主义时代”。至于美国驻港澳总领事梅儒瑞,称美国公司访问香港时要使用即弃电话和手提电脑,邓炳强反指“非法截听是美国的专长”,甚至他们曾截听过外国元首,“你就可以非法全球监听,我哋根据法例保障自己安全就唔得?”
至于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邓炳强批评他呼吁制裁司法、执法人员的行为不但有机会违反《港区国安法》和《私隐条例》,更是“卑劣、毫无人格、底线,香港市民应该引以为耻,通俗点说是‘衰到冇朋友’。”又认为事件更加显示23立法的必要性,以及保障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安全的重要性。
邓炳强强调,任何奉公守法的人、正常营商以及与世界各地进行正常互相交流的本地的机构、组织和人员,不会误堕法网。
被问到何时提交草案,邓炳强指立法工作会尽快做,下一步会整理咨询结果,再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联合委员会报告,再进行其他立法相关工作。被问到会否考虑反对意见,邓炳强重申咨询的结果非常清楚,绝大部分人支持立法,当然任何意见书,政府都会看看有没有建设性的意见。
英国广播公司(BBC)近日一则报道,可见街访时香港市民不敢表达对23条的意见,称“怕犯国安法”,邓炳强反指“我见到的人,很多都说很支持23条立法呢”。至于其他媒体如何做,“我就无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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