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微信算加班吗?有委员指出这一现象……

2024-03-06 09:24

下班后仍要手机不离手,频频回微信工作群消息,如何消除打工人“为群所困”“休而不息”的烦恼?

继去年两会呼吁打破“35岁职场门槛”后,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再次聚焦职场人的痛点,呼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不久前,一则热搜引起吕国泉的关注。四川一名店铺设计师称,从业两年多累积了600多个工作群,每天“24小时待命”“为群所困”,不敢关手机,离职后花3个半小时退群……结合此前“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新闻,吕国泉表示,这些案例均折射出了许多劳动者对休息权的渴求与无奈。

吕国泉

▲全国政协委员吕国泉再次聚焦职场人的痛点,呼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他在提案中提到,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人在曹营心在汉”,休息权、隐私权得不到保障。还有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24小时在线,有的劳动者下班后因未及时回复信息,或没有打卡、线上开会、点赞转发等遭到批评、罚款甚至被开除。

职场人为“群”所困,怎么破?吕国泉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即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享有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

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张海荣、张晓、孙元华等均呼吁,应尽快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如何界定“隐形加班”?三部门给出答复

开会、培训、下班后回复工作微信、利用节假日组织团建等情形算不算加班?“线上加班”是否应支付加班费?日前,最高法、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给出了答复。

在一起因线上加班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中,北京一中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微信内容、公司考勤时间确定其存在三天休息日到岗的事实,同时综合当事人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判令企业向员工支付线上加班费。

北京一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吴博文表示,“隐形加班”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认定“隐形加班”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使劳动者有时间和空间提高自身能力;二是有助于恢复劳动者体力,提升工作效率;三是体现法律对社会公平的保护。从司法角度看,无论是传统意义的加班还是“隐形加班”,其认定标准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关键是看在非工作时间内,劳动者的劳动力是否仍然处于被用人单位支配或使用的状态。

中青评论发文称,“离线休息权”也应当成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在现代社会,拒绝隐形加班,确保劳动者能够在工作之外拥有充足的个人时间,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立法保障这一权利,可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因此,归还劳动者“离线休息权”,不仅是劳动者的心声,也是构建公平、合理工作环境的必要步骤。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找到平衡,享有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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