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盛世。然而,李世民最为人诟病的是玄武门之变,他不能听任何人提起。但凡有人提起,李世民又会毫不留情的杀掉他。不过,在中国历史上,对百姓最好的皇帝,李世民又是榜上有名。他曾经看到一位以“谋反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却在看到他脖子上的一个“胜”字后,急忙道:刀下留人。
626年,李世民率领他的亲信,在玄武门下杀死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夺取了皇位,成为了唐太宗。这场政变,震惊了天下,也改变了唐朝的命运。
很多人在评价李世民的时候,都会说他冷血无情,但其实在那个环境下,不是李建成死就是李世民死。换做任何一个人,笔者相信都会做出和李世民一样的选择。
不过,李世民并不是一味的残忍和冷血,他也有着仁慈和感情的一面。
李世民在登基后,深刻地反思了隋朝的覆亡,经常以亡隋为戒,提醒自己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不要走上杨广的老路。他还嘱咐他的臣下,要勇于对他进言,不要因为担心他的不高兴而停止进谏。
李世民爱民如子,他实施了一系列仁政,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使得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国力强盛。可以说,李世民在民间的名声是非常是非常不错的。而且李世民对待死刑犯也非常亲和,对于那些被判处死刑的人,李世民都会允许他们见亲人最后一面。
唐朝时期,法律制度十分完善和人道,对于死刑的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式。根据唐代的法律,全国范围内的所有死刑案件,都必须上报中央政府,由刑部进行审核和统计,然后呈交给皇帝,由皇帝亲自审阅和批准,才能执行死刑。
这样的制度,保证了死刑的公正和权威,避免了地方官员的滥杀和私刑。而且,唐代的法律还规定,只有涉及到谋反、谋逆、杀害皇亲国戚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大罪,才能判处死刑。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如盗窃、抢劫、伤害等,都不属于死刑的范畴,只能判处徒刑、流放、杖刑等。这样的法律,体现了唐代的仁政和人性,尊重了人的生命和尊严。
李世民对于死刑的执行,更是极为慎重和谨慎,他认为死刑是一件大事,关系到人的生死,不能轻易下达。他每次审阅死刑案件,都要仔细查看案情和证据,询问刑部的意见,如果有疑问或不公,他都会亲自调查或赦免。他还经常说:“杀错一个人,就是杀了一千个人。”他的这种态度,使得唐代的死刑案件非常少。
贞观四年,李世民下诏规定:“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奏。”这就是说,在执行死刑之前,要经过三次的复核和审查,每一次,都要有大臣上奏,为死刑犯求情,只有皇帝三次都予以批准,才能执行死刑。
后来,李世民又进一步加强了这一制度,要求在两天之内,要有五次的求情,才能执行死刑。贞观四年,全国只有29名死刑犯,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据说有一年,当时刑部的大牢里,有将近四百名死刑犯,他们都是犯了重罪,被唐朝的法律判处了死刑。唐太宗看到他们,心中十分不忍,便对他们说:“你们都是有罪的人,按照法律,你们都应该被处死。
但是,我今天给你们一个机会,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让你们回去,和你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好好团聚一下,告别一下。
但是,你们必须在第二年九月份,主动回来,接受死刑,否则,我会派人去捉拿你们,不会再有任何宽容。”这番话,让那些死刑犯感动不已,他们纷纷向李世民跪拜,感谢他的恩典,并答应了李世民一定会如约回来的。
第二年九月份,他们果然如约而至,回到刑部,等待死刑的执行。李世民看到他们,又是感动又是感慨,于是他决定对这些罪犯进行赦免,放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