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昨日(6日)两则标题及一则报道错误指,咨询文件政府会立法禁止社交及影片平台“Facebook” “YouTube” 在港运作。《彭博》今日(7日)更新题目及在报道内文承认,早前一篇有关《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报道存在错误。
《彭博》昨日的两则标题及一则报道错误指政府会立法禁止社交及影片平台“Facebook” “YouTube” 在港运作。《彭博》今日(7日)更新题目为“香港官员称不会禁制热门通讯应用程序”(Hong Kong Says City Won’t Prohibit Popular Messaging Apps),并在内文承认“彭博社早前错误地报道港府正提议有关禁令”(Bloomberg earlier erroneously reported the government was proposing such a ban.)
香港政府昨日(6日)发出声明,对《彭博》有关错误报道表示强烈不满,并予以谴责。更严正声明,特区政府并无建议禁止任何社交媒体、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运作。政府指《彭博》配以断章取义的标题,企图误导国际社会和特区市民以为特区政府将会采纳有关意见,认为假新闻已影响其可信性,及其在媒体界的公信力。要求《彭博》须确保往后有关《基本法》23条立法的报道公正、持平,以免任何读者受到进一步误导。
相关新闻:
23条立法|《彭博》称香港立法后将禁FB、Youtube,港府强烈谴责:假新闻图误导国际社会及市民
23条立法|咨询期收多个“另类”意见,巿民倡YT、FB撒出香港、一人犯法回收公屋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