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在今天早上刊宪,立法会随即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进行首读和二读,下午随即举行法案委员会会议。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这体现特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各司其职,共同为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努力。
与《香港国安法》兼容互补
随审议工作展开,林定国在社交媒体发文强调5个立法重点,包括本地立法,体现普通法原则;《条例草案》与《香港国安法》的衔接、兼容和互补;维护国家安全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治。《条例草案》符合《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借鉴普通法国家经验,与国际接轨;完善及厘清现有过时的成文法。
细列犯罪行为、犯罪意图
林定国重申,《条例草案》属本地立法,所以《条例草案》沿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的法律草拟方式、技巧和习惯,包括 在合理可行范围内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 就一些较为关键和重要的特别用语,作出详细定义; 罪行条文详细列出需要证明的犯罪行为、犯罪意图,适用的例外情况或免责辩护及相关条件; 如果某项罪行有域外效力,则订明域外效力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与及就罪行订明具有足够阻吓力度的最高罚则,但不设最低刑期。
尊重保障人权符国际标准
另外,林强调《条例草案》明确列出三项基本原则,其一便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基本法》和两个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大部分都并非绝对,是可以基于保障国家安全等理由,依法受到必要的限制。在制定各项罪行和措施的具体条文时,当局已充分顾及了相关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不会造成过度的限制。《条例草案》完全符合保障人权自由的国际标准。
当局有信心《条例草案》完整管用,具有前瞻性及灵活性。《条例草案》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补上最后的一块短版,香港将有一个完整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系统,构成稳固基础,让香港可专心一致为社会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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