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申龚如心弟妹迁出华懋豪宅,龚仁心称属家庭安排

2024-03-11 14:39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弟妹龚仁心等4人,2019年中因华懋慈善基金风波而被华懋集团管治委员会冻结管理层职务,及后正式停职,再被入禀法庭要求下令4名“前雇员”迁出华懋集团旗下薄扶林豪宅华亭阁,并交还车位及偿还租金,3个单位预计年租逾210万元(港币,下同)。案件今日于高等法院开审,龚仁心开案陈词指上述属家庭安排,非员工福利,质疑因为曾经介入华懋集团行政总裁蔡宏兴港独言行而遭报复。案件下午续审。

左起龚因心、龚仁心、龚中心和刘元春今日到庭应审

▲左起龚因心、龚仁心、龚中心和刘元春今日到庭应审。何健勇摄

龚:为保姐资产与陈振聪打官司功不可没

原告为华懋代理有限公司(CHINACHEM AGENCIES LIMITED),由大律师周卓辉代表,4名被告分别为龚如心胞弟夫妇龚仁心和刘元春、胞妹龚中心及龚因心,均没聘用大律师代表,选择亲自行事。龚仁心亲自开案陈词指,被告4人对被投诉侵占物业一事感到十分遗憾,指出为实现龚如心慈善遗愿,与陈振聪打4年官司后成功保持其资产,4人功不可没,否则资产早属陈振聪所有,惟意想不到4人都年过八十才被人驱赶出家,已无力他迁。

胞姐安排入住豪宅 曾许诺可一直居住

龚仁心续指4人居于涉案华懋物业乃出于龚如心的家庭安排,毋须原告许可,龚如心当年许诺4人可以一直居住上址直至4人不愿为止,根据不容反悔原则4人有权继续居住,原告无权违反承诺驱逐4人。龚仁心又解释当初入住物业时4人均非华懋集团员工,说明了4人居于上址并非因为担任华懋集团员工,而且也非所有华懋高级员工均获提供住宿,而龚如心掌政时期,华懋集团一直是私人公司,由龚如心一人实际控制,其意愿即华懋意愿。

质疑曾介入行政总裁“港独”言行故遭报复

龚仁心质疑因为被告方曾经介入华懋集团行政总裁蔡宏兴“港独”言行,蔡宏兴故意报复,2019年8月强行解僱4人兴讼,相关“港独”言论可见于2017年9月8日及翌年8月8日的传媒报道,以及华懋集团管治委员会纪录。龚仁心希望请求法庭同意,准其继续居住,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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