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有商场日前发生女子全裸游荡事件,过程被网民拍下,短片在网络热传。涉事女子后被警察带离调查。有内地律师指,在公共场所裸体,只是违法不构成犯罪。
短片显示,女子裸奔事件发生在25日,武汉洪山万科广场,有年轻女子全裸出现在商场,引起路人侧目,纷纷捂脸或低头而过。
律师:只违法不犯罪
全裸年轻女,则时而在商场游荡,时而双手掩面站立,时而趴在商场咨问处。
据《大皖新闻》报道,26日下午有商场工作人员回应,指保安发现该裸体女子后,已上前阻拦及遮挡,并报警处理。
武汉洪山区张家湾派出所警方表示,警方接报后已派警员到场,正按流程处置,但拒透露涉事女子是否精神异常及事件起因。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南宁传“集体裸奔”警即辟谣
此外,在上述裸奔事件曝光后,网络流传多张不同男女在街头裸奔的照片或短片,有网民声称是发生在广西南宁。
南宁公安局网安支队26日发通报,指经南宁网际网络举报辟谣平台查证,有关资讯为虚假谣言,是将过去不同时期发生在安徽宿州、广西钦州浦北县或其他地方的同类事件,拼合而成,与南宁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