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陈姓女士官与丈夫结婚多年,婚姻生活尚且圆满,不过她却出轨军中庄姓同袍,更经常透过LINE与庄男嗨聊性事。奸情曝光后,丈夫除了向军方检举,也愤而提告,并对二人求偿200万元;对此,陈女不甘示弱,控告丈夫妨害电脑使用罪。高雄地院审理,判处陈女、庄男须赔偿25万元,至于陈女所控告妨害电脑使用部分,则无罪定谳。
判决指出,陈女曾为陆军第八军团炮兵第四三指挥部的士官,与郑男结婚多年,共同育有二子。不过她却与庄姓同袍发展婚外情,双方除了频繁传送“睡上瘾了吗?”、“摸着摸着又醒又睡了”、“不会啊,跟你炒的时候蛮舒服的”、“我喜欢你呻吟的感觉”、“我喜欢你帮我来”等露骨讯息,甚至还多次隐瞒郑男,偷偷跑到庄男家中过夜、发生性行为。
直至某一日,郑男于住处和大儿子共享妻子的手机玩游戏时,屏幕忽然弹出庄男所传来“想你”、“你在哪里”等暧昧讯息。郑男察觉异样,并仔细查看妻子的LINE对话纪录,同时掏出自己的手机把二人的讯息画面拍下,以利作为日后的呈堂证据。
对此,郑男除了向军方检举,也将妻子陈女、庄男告上法院,并愤而求偿200万元。事情曝光后,军方对陈女、庄男各惩处大过2次,并核定二人不适服现役(目前已离开军职)。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陈女、庄男侵害配偶权,判处二人须赔偿郑男25万元。对此,陈女愤而提告丈夫妨害电脑使用罪。
法官认,郑男以机械、数位之方式,尽速、客观地搜集相关对话纪录,且证据保存之时机稍纵即逝,并非委托征信业者广泛搜集对方的一切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动,也并未使用录音或装设监视器等侵害隐私的手段搜集证据。
法官审酌,郑男所为仅出于保障婚姻关系,手段上并无过当,因此判处无罪。陈女不服上诉,后遭高分院驳回,全案确定。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