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研究仿效“好市民奖”设打击滥用公屋举报制度,如举报成功后,举报人可获3000元奖金。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委员柯创盛今日(4月2日)出席电台节目表示,举报制度具创意,可加强公屋流转善用,又强调没有相关制度前,亦有很多住户会向区议员或屋邨办事处,举报滥用公屋单位情况。
柯创盛认为举报奖赏制度,可鼓励住户履行责任,互相提醒,加强公屋流转善用。他强调,在未有相关制度前,亦有很多住户会向区议员或屋邨办事处,举报滥用公屋单位情况,如单位长时间没有人居住、“水表电表无郁过”。被问到会否影响公屋住户的邻里关系,他则表示不太担心。
至于房屋署将向约25万个已住满10年的公屋住户派发第二轮资产申报表。柯创盛指,上次审查收回的公屋数量较想象中高,认为申报机制有效,体现公屋资源合理分配,收回的单位可供更有需要的家庭入住。他又指,有住户向他反映,希望申报手续能够更简便容易,如可透过屋邨办事处进行批核。
至于本港将与内地部门加强合作,以获取部分租户在内地的物业资料。柯创盛指出,执行过程中,部分个案或有不可抗力因素,如在国内拥有祖屋或联名物业,因此认为应以个案形式处理。而房屋署表示日后人手充足后,会抽查2%的公屋轮候册申请人,柯创盛指出,相关数案视乎人手安排,认为今次提出加强抽查,对于房署及申请人均有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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