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谢姓男子的同居女友2022年入狱,他负责照顾女友11岁女儿,但他却对女童连续2天以手指性侵,最高法院斥责谢男犯后没有悔意,未有尝试弥补女童所受伤害之举措,依各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囚8年定谳。
谢男与女童的母亲是男女朋友,她母亲在2022年4月中旬入狱后,由他单独照顾女童生活起居,当时她11岁就读国小4年级,谢男竟在同年6月6日晚上,见她在玩手机之际,以手隔著衣服抚摸她胸部,将手伸进她内裤以手指性侵。
11岁女童表示不要,谢男仍持续性侵一段时间后方停止,隔天晚上她又以此方式以手指性侵,案经女童及高雄市政府诉由警方报告高雄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起诉。
高雄高分院认定,女童案发时为11岁之儿童,她证称“每次我都有明确说不要”,足见她对于谢男已表明均无意愿,谢男仍对她为性侵行为,实已否定她拒绝,而违反她之意愿,自属违反其意愿之方法。
高雄高分院斥责谢男犯后迄无悔意,亦未有尝试弥补她所受伤害之举措,2次犯行各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量处有期徒刑7年8月及7年4月,执行有期徒刑8年,谢男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