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地监局主席萧泽宇:双管齐下盼地产代理遵从指引,保障劏房租户

2024-05-09 09:02

政府为保障劏房租户,于2022年实施“劏房租务管制条例”,推出多项规定,包括租期为“2+2”即合共4年,加租不能超过10%,电费及水费必须实报实销等。为了让地产代理对法例有进一步认识,地产代理监管局双管齐下,除了到地产代理商铺进行实地巡查,向代理加强教育外,并推出“地产代理良好处理劏房租赁约章”,鼓励业界承诺遵守指引,让劏房租户获得保障,达致双赢。

相关链接:专访│地监局主席萧泽宇:就前线地产代理竞争行为制订新指引,最快下月推出

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萧泽宇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劏房租户大部份是基层人士,他们可能因为工作太忙的的缘故,未必对新法例有所认识,故地监局于政府推出劏房租管后,已即时向业界发出指引,要求遵守新法例。截至今年3月底,该局共接获16宗投诉,其中9宗因投诉人未能提供进一步资料而无法跟进,馀下7宗投诉仍在调查中,暂时未有结果。

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萧泽宇表示,希望透过双管齐下,保障劏房租户达致双赢。

▲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萧泽宇表示,希望透过双管齐下,保障劏房租户达致双赢。

共接获16宗投诉

其中4宗投诉,涉及地产代理没有遵从地监局指引,如没有就租约安排打厘印费。萧泽宇指,有代理对新法例仍不清楚,以为厘印费是业主及租户各付一半,但新例规定需要由业主负责。

另有投诉涉及未有处理好临时租约,萧泽宇指,仍有部份代理以为租约是一年生约、一年死约,但根据劏房租务管制规定,租约是“2加2”,即两年加两年最少4年,期间单方面不能终止租约,且加租不能超过10%,惟被投诉的代理没有按照指引执行,或没有向租客说清楚,亦属违法。

萧泽宇:巡查不是要责备 更着重是教育

为了进一步对业界加强监管,萧泽宇表示,地监局去年到地产代理商舖进行实地巡查,达345次,如果以工作日数来说,差不多是每天超过一次。萧说:“我们进行巡查,不是去责备他们,更着重是教育,如向代们派发传单,讲解新法例,提醒他们必须遵从新指引,知道有什么地方需要注意,否则可能被纪律处分。”而单是今年首3个月,地监局已进行52次实地巡查,数目绝对不小,希望让前线地产代理提高警觉。

此外,地监局去年亦与差饷物业估价署采取两次联合行动,走访58间位于深水埗及旺角的地产代理商,达致先教育、后执行法例的理念。

2023年9月推出“地产代理良好处理劏房租赁约章

而为了鼓励业界遵从指引,地监局再行多一步,于2023年9月推出“地产代理良好处理劏房租赁约章”,迄今有105间地产代理商签署。萧泽宇表示,此举是希望于接获投诉前,让代理适应新指引,一步步去做,如处理租约时要注意的地方,而签署约章的商外亦可张贴一张“认证”,代表该代理商承诺主动执行指引,有什么要做,有什么不可以做,而劏房租户看到“认证”,有信心找这些商处理租约。

地产代理主要都是依照业主及客户的指示行事,但萧泽宇提醒地产代理不可以协助劏房业主作违反劏房租管条例下的罪行,若地产代理协助业主违反该条例,不单业主会被检控,地产代理亦有机会负上刑事责任。

亲身到深水埗及旺角劏房了解

因应劏房租户面对的困难,萧泽宇曾以市民身份亲身到深水埗及旺角的劏房了解,他表示,租户除面对不适切的居住环境,亦不清楚法例保障,有租户一听到有人拍门,已表示“係咪要我搬走”,反映他们经常担心被迫迁,地监局希望公众及租户多了解新法例,清楚保障机制,有需要时可向地监局查询。

●“劏房”租务管制条例”主要规定

*租客享有2+2年租住权保障

*租期内不得加租,设续租时租金加幅上限

*禁止业主滥收水电费等

*业主须在租期开始后60日内提交租赁通知书

●《地产代理良好处理劏房租赁约章》承诺

2个不会:

1.不会协助业主滥收公用设施及服务的费用

2.不会协助业主违反租住权保障的要求

6个必会:

1.必会向业主讲解为劏房租赁协议打厘印的法律责任

2.必会书面提醒业主7天内向租客提供租金收据及60天内递交表格AR2

3.必会向租客提供表格AR3

4.必会采用政府或监管局建议的劏房租赁协议范本

5.必会向租客清楚解释劏房租赁协议的条款

6.必会安排员工接受培训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