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NONO(陈宣裕)去年遭到网红“小红老师”等多名女子控诉性侵,事后有10女提告,其中3件北检不起诉处分, 7件转至士林地检署侦办。经过多次传唤被害人、证人后,今(17日)士检侦结,NONO其中5案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诉,另2案则不起诉处分。
▲艺人NONO。( 中时资料照片 )
士检今天侦结,认定7名被害人中有6人受害,NONO涉犯3次强制性交罪、2次强制性交未遂罪、2次强制猥亵罪,建请法院加重其刑。另台北地检署不起诉2案,台湾高检署日前发回北检续查,北检因2名被害人要求,上月已向高检署声请移转士检侦办。
本案源于去年6月间,1名女模上网爆料曾遭NONO在车上强吻,NONO回应“没有印象”后,小红老师不满NONO不承认、不道歉,代表被害人赴北检提告。北检去年8月指挥妇幼警察队兵分3路搜索、传唤NONO,查扣手机及笔电,检察官讯后谕令NONO交保50万元,并核发犯罪被害人保护命令,禁止NONO骚扰、接触被害人。事后有10人提告,检察官曾经2度讯问NONO,甚至勘验其下体特徵。
去年12月,北检侦结本案,认为有3名被害人指控罪证不足,不起诉NONO,另7女提告部分因无管辖权,均移转士林地检署侦办。士检今天侦结起诉NONO。
北检不起诉的3案,分别是芳疗师指控2011至2013年间为NONO服务时遭性侵得逞,她哀求“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NONO竟称“我比你更害怕”;有被害人指控2011年12月遭NONO在宾士车上强吻、揉胸,NONO还说“触感真好”;另有被害人指控2010年为NONO按摩后,被对方强吻、揉胸,并称“喜欢你这种可爱型、胸部大的”,涉嫌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罪。事后芳疗师等2名被害人不服,向高检署声请再议,另1人则未声请。
高检署审查认为,NONO性侵案,因被害人众多,部分指控犯罪情节仍有疑点,尚待进一步查明,因此以北检侦查未完备为由,将2件再议案均发回北检续行侦查。北检因2名告诉人要求,今年4月已向高检署声请将案件移转至士检侦办中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