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加班 | 打工仔叹立法补偿无用:港人“奴性重”

2024-05-18 09:23

线上工作的新工作模式越趋普遍,不少雇员在非工作时间被要求利用通讯工具工作,如出席线上会议、回复电邮、信息等。 近日有立法会议员建议,按“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及“付出实质性劳动”作为指标,以判断及计算雇员线上超时工作的时间,从而作出“隐形加班”补偿,并要求政府就“隐形加班”补偿进行研究及完善劳工法例。

《星岛》记者日前在湾仔及旺角一带街访,有打工仔认为港人“奴性重”,即使有法例保障,员工都会“为咗份工唔介意放工后在线OT(为了工作不介意下班后在线OT)”,亦会在意老板对自己工作态度的看法。 但亦有市民不讳言,“唔补水梗系唔做、转工啦(不补偿当然不干了,换工作吧)”,认为约定俗成“将OT包埋喺份粮度(把OT包在一份薪水里)”不合理,“呢啲系辛苦钱,收咗工仲帮你做应该俾多啲添!(这些是辛苦钱,收了工作还帮你做应该给更多)”

梁生:唔通收工后老板有事搵你 你攞法例挞佢?

任职非政府组织(NGO)的梁先生指,自己曾有“隐形加班”经验,例如在打风期间,明明当天应是假期,但被要求在线上开会、在家工作。 但他指次数不多,庆幸上司如非必要都不会找他。 他认为立法保障“隐形加班”原意好,但相信很难执行,亦涉及观感问题,并以请病假为例,规矩上每月可请两天病假,但若员工真的每月请两次病假,“咁个老细会点睇呢? .... 唔通收工后老板有事要搵你,你攞条法例嚟挞佢?(那么一个老板会怎么看呢?....难道下班后老板有事要找你,你拿条法例来拒绝他?)”

梁生直言,打工仔始终都要看老板“眉头眼额”,工作做得好、上班准时、业绩好,都是想“impress老板”,老板如何看自己很重要;若被老板觉得“人哋肯做你唔肯做(别人愿意做你不愿意做)”,就会产生负面印象,即使立法亦保障不到。

从事装修业的黄小姐表示,收工后若要求员工工作,一定要有补偿,笑言“唔补水梗系唔做、转工啦!” 她指不少工作“约定俗成”,“将OT包埋喺份粮度”,但认为不合理,令休息时间减少,直言“呢啲系辛苦钱,收咗工仲帮你做应该俾多啲添啦!”

公司管理层李先生:放工后处理公事是份内事 港人“奴性重”

任职保险业公司管理层的李先生认为,放工后处理公事是份内事,自己压力不算很大。 他指自己平时都会在非办公时间WhatsApp问下属工作状况,但若牵涉文书处理或繁琐工作,通常会在办公时间才下指令。

相较欧洲、澳洲等,李先生直言港人“奴性重”,立法保障其实难在雇员一方,可能立例后雇主会遵守,但反而是雇员会说“为咗份工,OT唔紧要啦”,加上现时经济不好,或会屈就自己。他相信即使立例,员工或会就简单事情在手机回复老板,但太繁琐如回复客人电邮等,则可通融。

教育界李小姐:放工后收老板讯息感焦虑 尤如未收工

从事教育行业的李小姐指,平时放工后会收到老板讯息,有时会感到焦虑,“觉得好似收咗工,但又好似仲未收工(觉得好像收了工,但又好像还没收工)”。 在法例保障上,李小姐认为始终是文化问题,举例指新加坡有4天工作周,但香港“郁都未郁”,很难做到,反问“唔通你覆个WhatsApp又要计钱咩?”

她认为,香港很多行业本身已约定俗成要加班,例如会计、公关,工作文化可能是“如果我唔去做,那老细就找第二个去做”,会很担心“无咗份工”。 她认为适量工作可接受,但太多则有问题。

任职设计师的古先生表示,平时上司会在工余时间找他,坦言“有啲烦”,因始终无预先说好、妨碍下班后时间,但坦言“无办法”。 至于香港能否实行“隐形加班”补水,古生认为要视乎公司情况,大公司或不介意做,又认为不一定要立法规管,反而应由劳资双方沟通。

相关新闻:

隐形加班︱议员倡立法设补偿,人力顾问批削竞争力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