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夫妻申请离婚但均拒养患病女儿,法院:不准离婚

2024-05-18 16:31

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

常某(女)与王某(男)经介绍相识,2007年1月结婚,次年7月生育男孩王大宝,2009年9月生育女孩王小宝,2010年9月登记结婚。 现王大宝随被告王某生活,王小宝因患有抑郁症在某医院住院治疗。 双方近期常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常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庭审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第2项为要求抚养婚生男孩。 被告王某也同意离婚,但也要求抚养婚生男孩王大宝,不同意抚养婚生女孩王小宝。

法庭发现,本案中,王小宝抑郁症住院治疗,需要父母的关心和照顾。 因原、被告均不同意抚养王小宝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为了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判决不准常某与王某离婚,驳回常某其他的诉讼,现判决已生效。

有关消息成为内地微博热搜。 有网民表示,“以前离婚都是争小孩,这对父妻竟弃小孩,如果孩子知道这情况会怎想?” “都不想养,当初为什么生?”

也有网民指出,“虽然法院不准他们离婚,但他们会有心去照顾这个小孩吗? 孩子的权益真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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