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优先处理2000幢就未积极遵办消防安全指示楼宇,第二季起陆续检控

2024-05-21 18:48

政府表示,当局会继续跟进华丰大厦火警及当中揭示的消防安全指示未遵办的问题。发展局去年成立,包括保安局、消防处、屋宇署、民政事务总署及市建局的楼宇检验和维修成立的协作平台,就未遵办的指示制订一系列行动策略。

未积极遵办消防安全指示楼宇

处理优次按楼龄设计等因素而定

其中,目前有约有9,000幢楼宇逾期未遵办指示,撇除数千幢已申请政府资助的楼宇,屋宇署和消防处会优先处理当中2,000多幢没有积极进展的楼宇,处理优次会按楼龄、没有装设消防装置及设备、单梯楼宇设计、有较多宾馆或违规劏房、有大型僭建物(例如天台僭建物)等因素而定。屋宇署和消防处会分别在发出警告信或在指示届满后,就没有进展又没有合理辩解的业主,在今年第二季开始陆续提出检控。两个部门会联同地区民政事务处按需要向业主提供协助,例如派员出席业主大会解释《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要求,以及主动联络获业主聘用的工程顾问或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提供适切的协助及意见。

另外,由政府出资55亿元、市建局执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已在首两轮向合共约近3,000宗申请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市建局正处理第三轮接获的约1 300宗而又符合基本要求的申请,会陆续于本月底起向申请人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市建局会持续支援获资助楼宇,并加强监察其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进度,如缺乏进度又没有合理辩解会收紧批核延长期限的申请,以及在提醒后仍未达进度要求的个案撤回资助批准。

消防处和屋宇署会透过地区民政事务处的大厦管理中央平台定期举办地区讲座,讲解遵办指示的详请。其中荃湾地区讲座将于周四(23日)举行。

同时,保安局正加紧推进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工作,以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代未能符合《条例》要求的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向他们收回费用。政府会加紧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在七月将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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